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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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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要“认赌服输”

(2011-10-26 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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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购房者要“认赌服输”

 

     海嘉定区的两个楼盘销售点,因开发商大幅降价,被愤怒的老业主“团团包围”讨要说法。

    10月23日,上海嘉定区一处楼盘因大幅下调房价,引发已购房业主不满。媒体称上百名业主包围了售楼处,售楼处内部一片狼藉。部分业主称由于降价,房子还没入住已经损失了数十万,接近总房价的三分之一。部分业主还声称房产商的降价行为系“价格欺诈”。

  笔者理解业主这种“维权”的心情。确实,这种巨大的落差和“被剥夺被掠夺感”,让谁心里

都受不了。从两万多一路跌至1.4万元,自己的财富瞬间缩水何止一两百万,比打劫狠多了——但

是,笔者又实在找不到理由赞成这种“维权”:维的是什么权,这种对“高房价利益的捍卫”属

于什么正当权益?正如很多网友所言,这纯粹是为自己的疯狂跟进埋单,为自己的非理性投资埋

单。当初买房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进行理性的评估和风险的衡量。房价大跌了,要维权,跟开发

商要差价,可像以前那样,房价一直在飞涨,赚钱的业主会不会跟开发商分钱呢?买房,很多时

候就是一种投资,这天底下哪里会有只赚不赔的生意。商品房的买卖,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是成

年人在充分知情、充分判断风险后自愿签的合同,这种自愿的市场交易,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

说,那些在楼盘降价后围攻开发商的业主,既反市场,又反法治。2008年的那一波降价中,就发

生过这种房价大跌后业主向开发商索赔的案件,可都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无论到哪个国家,都

不会支持这种反市场、反法治的无理要求的。这种反市场反法治的维权,让我思考一个问题,就

是公民的法治意识。都说敬畏法律,都把法律挂在自己的嘴上,言必称“法治”。可是,我们不

仅是在“法律对我们有利”、“法律能给我们带来利益”的时候,才去支持和捍卫法律。更考验

一个社会中公民的法治意识的,是在法律有可能作出对我们不利的判决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还有

足够的法律理性去尊重和接受这样的结果。

    房价跌了可以补偿,那么股票、黄金跌了呢,也去要求赔偿吗?反过来的话,房价涨的时候,

开发商要求已购房者加钱,那又怎么办?如果这些要求都成立的话,必然导致经济混乱,无法维

系正常的交易行为。

     所以,购房者要“认赌服输”,这是市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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