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庆东老师骂得好!痛快!麻烦媒体把药家鑫什么时候执行,在哪儿执行,执行后的后事全部播出来。只有这样才算是给社会一个肯定的答复,才会让更多人知道法律的公正!
网友评论:
◆这种人不杀,就是对共和国法律的挑战,将会又回到一个争论了几千年的话题了,到底是人情大于法律,还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让我们试目以待吧!
◆此人可以剐了,现在的刑法就是太轻了,所以,现在的犯罪率很高,特别是故意杀人,贪赃枉法。一律千刀万剐,世道就好了。
◆中国就缺这样有勇气出来说话的人,看到希望了
同样是孔家的人,老孔我支持你!!说得好!面对这些狗屁人杂
说愤慨的话还需要素质?!他们杀人,帮杀人还叫有素质了?!连人性都没有,不是人!
◆中华民族因为有了像孔老师、韩寒这样的文人铁骨才得以延绵不断!不想那些当官的、有钱的一边拿着绿卡一边糟蹋我们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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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一审法官:该案不属于激情杀人
激情杀人一般是指由于被害人的不当言行引起被告人的激愤而实施杀害被害人的行为。被害人张妙在本案中完全是无辜的,从被撞倒直至被杀害,没有任何不当言行。药家鑫的故意杀人行为不属于激情杀人。
药家鑫案受害人家属:要求就是判其死刑
药家鑫案开庭的前一天,记者再次来到受害人张妙家。面对不时赶来采访的媒体记者,张妙的父亲张平选一遍遍重复着他的想法:“我的要求就是判药家鑫死刑,告慰我女儿在天之灵!”
新华网西安4月22日电(记者史竞男、崔清新)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药家鑫母校:坚决拥护法院判决
22日,西安音乐学院在其学校网站上发表名为《我院师生坚决拥护法院对药家鑫案的公正判决》的文章。
文章称,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作出公开宣判,判处故意杀人犯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院师生员工坚决拥护和尊重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作出的公正判决。”
随后,有记者电话采访西安音乐学院宣传部,但截至昨日21时30分,宣传部的电话一直都未接通。
此后,记者电话采访了西安音乐学院的丁姓同学。他说,“大家表现得一直很淡定,没有太大情绪”。丁姓同学说,药家鑫出了这样的事,作为校友自己很难受,因为药家鑫在学校表现一直不错,“但是法律是公正的,他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