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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之去年上营棚户区拆迁每平米8158元的补偿价,通州住建委表示,今年的评估仍采用市场比较法,但充分考虑了周边住宅一年来的价格变化。另据通州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依照目前的政策和百姓的情况看,选择定向安置房更合适,较少居民选择货币补偿。
通州老城拆迁补偿价翻番——由每平米8185元增至15586元
通州区住建委解释说,今年的拆迁评估仍采用市场比较法,但充分考虑了周边住宅一年来的价格变化。北关和西海子棚户区拆迁评估款由基准价格、因素修正系数、房屋建筑面积、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其中,标准房地产价格为15586元/平方米,标准重置价格为1450元/平方米,两者之差为基准价格即14136元/平方米。
该拆迁负责人举例说,一处建筑面积35平方米的房屋,假定拆迁房屋重置成新单价700元/平方米,容积率修正系数(依拆迁房屋情况测算,最低1.3)为1.3,拆迁房屋设备、装修以及附属物价格评估为2000元,大约可获得拆迁评估款约67万元,如果提前搬家还可再获奖励费10万元。
2010年4月1日,房山区法院对3起农村宅基地买卖被判无效后拒绝归还的住户施行了强制执行。
据房山法院执行法官介绍,近期,随着该区拆迁改造的展开,以前农村村民变卖宅基地要求归还的案子日益增多。多数农村宅基地买卖由于缺乏法律支持,被判归还原村民。
被告反诉被判获得补偿款
1999年,李立与李凤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李立将从父母处得到的农村私有房屋5间以及院落面积总共0.7亩出售给李凤,价格为两万八千元,李凤居住至今。近日,李立一纸诉状将李凤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买卖房屋的协议无效。房山法院根据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判定该协议书无效,房屋归还李立。
李凤提出反诉并上诉到一中院。一中院认定,协议虽然无效,但李立作为卖方应当承担70%的责任,对该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后,李立除返还李凤购房款2.8万元外,还应给付李凤经济损失45万元。但李立对判决并未执行。
在强制执行现场,李立称自己原本没想到李凤会反诉并上诉,这些钱对他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作为普通教师的他无法拿出这些钱来,“早知这样就不起诉了。”房山法院查封了该处房屋,并冻结了李立的银行账户。
涉及拆迁利益村民多上诉
4月1日,在房山区城关街道洪寺街发生的一起农村宅基地纠纷中,强制执行现场,被告刘德敏拒不愿意撤出其居住的房屋。据她介绍,其既是残疾人又是低保户,只有这一套房子,搬出去就没地方住了。1996年,她花18000元从村民杨进平手里买了一处院子,半年前被法院判决归还。刘德敏希望原告为其提供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作为腾出的条件。昨日,经过执行法官的调解,双方初步达成协议。刘德敏腾出房屋,由原告杨进平为刘德敏办理该村小产权房的购房资格,同时由杨进平一次性支付刘德敏11.5万元。
据房山法院执行法官介绍,随着该区拆迁改造的展开,以前农村村民变卖宅基地要求归还的案子日益增多。由于涉及拆迁利益,许多当年卖房子的村民选择了上诉。
由于买卖农村宅基地是法律不允许的,多数被判归还原村民。只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买方也是该村村民,且必须是没有分到宅基地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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