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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评李某案贬低陪酒女究竟存何居心?(图)

(2013-07-17 08:55:30)
标签:

国家

李某案

居心

好学生

老艺术家

娱乐

分类: 秋雨看娱

清华教授评李某案贬低陪酒女究竟存何居心?(图)

    7月10日,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少年李某某的新律师,在其博客上发表声明称,媒体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和老艺术家。加之此前两位新律师向媒体表示,要对李某某做无罪辩护。一时间,该事件再次引发舆论发酵。

据了解,在李某某刚刚被逮捕时,李家人便对此案产生了疑问,涉案女子是否属于酒吧的陪酒员?知情人透露,李家人从李某某本人口中了解到,案发当晚在酒吧喝酒时,李某某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还有李某某的其他朋友在场。从酒吧离开时,女孩并没有反抗,李某某的朋友也就此分道扬镳。在到达酒店后,受害女孩没有明显反抗,且受害女孩“醉酒”状态并不明显。尽管这些细节与多家媒体的报道内容矛盾,但李家人还是认为,这么多人员能在场证明,况且酒店等地也有监控录像。因此,李某某的母亲等人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

16日一名新浪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在其微博替李天一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教授不愧为教授,不但能发表举世不瞩目的论文,而且更能发表骇人听闻的言论,不知这“危险性”是否指对不同人造成伤害程度不同,社会影响也不同。如果是,首先用词不当。其次不能做普遍性推论。强奸是违背女性意志,量刑根据性质恶劣程度,不能根据身份职业判断危害性。否则既有悖法治精神,也易让有背景人钻空。

    如果这位清华法学教授仅仅只是为律师遭遇媒体围剿而从法律体系的原则上进行辩护,也无可厚非,毕竟律师接受的是当事人的委托从法律角度进行辩护,就象这位清华教授自己所说的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但我们却看到这位所谓的清华法学教授并非仅仅从法律程序的角度严谨的阐述或普及法律知识,而是情不自禁的趁机流露出了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当然人们看到的是一种与基本人 权和社会伦理格格不入的、带有严重人格歧视和偏见的价值观,他这种观念的表述,也让其从教授退化为叫兽提供了典型的注脚。

     清华大学的法学教授想象中也应该是顶级的法律专家,只不过如今有太多既缺乏专业更缺乏社会良知的专家却成了“砖家”,教授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叫兽”。连基本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都不清楚的人竟然能成为顶尖大学的法学教授,试图以法律专家的名义通过社会舆论将受害人污名化,只能是法制的悲哀,由这样缺德的人来为律师辩护,岂不是适得其反。

   秋雨实在不想再多说什么,只想问危害大小是以什么标准来评价??强奸就是强奸,只要违背女方的意愿罪过都是一样的,跟女方职业无关,就你这种人还当博导?你教的好学生吗?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在你心目中人是三六九等么,居然公然能说出此等歧视话语杨和平导演:完全是个法盲,幼稚,无知。就这样的人还混进清华当叫兽?这个国家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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