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警方5日晚间发布消息,2月大男婴失踪案的嫌犯已经落网,孩子不幸身亡,吉林警方在19时53分发布消息称,犯罪嫌疑人周某于3月5日1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初步审讯,周某,男,48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住长春市经开区。据周某交代,3月4日上午7时许,他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当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时,周某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随后,周某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在公主岭市永发乡营城子村后潜逃。目前,案件相关工作正在深入进行中。
我刚刚看到吉林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新闻,眼泪立刻就流下来了,吃晚饭的时候我还说那个偷车贼如果只是偷车的话,但愿求财别害命,把孩子偷偷放在一个相对容易被发现的地方,起码给孩子留条生路,也给那个家庭留下个希望,而且这个事闹得这么大,哪个车贩子敢收这辆车?典型的损人不利己,把自己也逼上绝路了!笔者现在也是两个孩子的爸爸,现在很看不得这种关于小宝宝的事,太闹心了!这偷车的也48岁的主了,也不像个毛头楞货,怎么还这么心狠手黑,赶紧拉出去枪毙算了。
尼玛这样的偷车贼纯属畜生,千刀万剐的罪人,死一万次都不够!小偷小摸可以原谅,杀人害命天理不容,让他偿命!在为孩子祈祷一路走好的同时,更为所有的家长敲了一个警钟!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给不法份子有机可乘,而对于自己将是后悔莫及!整个事件震撼人心,心痛,悲愤,家长疏忽,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偷车贼 够不上枪毙 孩子多无辜 弄死孩子应该枪毙 否者难平人心 唉但愿这孩子是去天堂了,也希望天堂里没有有车贼,孩子安息吧!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