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2013年2月1日,河南连霍高速三门峡渑池段k741+900段的义昌大桥南半幅发生坍塌。事故已经造成26人死亡。事故原因是一辆载满烟花爆竹的货车行驶时爆炸,引起桥面断裂。现场目击者称,大桥主干桥塌,有几辆车掉了下去。图片里的悲惨场面让人惊叹鞭炮的质量,这比炮弹还“给力”啊?

据了解2001年12月17日河南连霍高速洛阳到三门峡灵宝的高速公路宣布通车建成通车,2011年连霍高速公路河南郑州至洛阳段改扩建工程新建路段建成通车,而高速公路的使用年限一般约为30年。我们可以做一个很简单的减法,从2001年至今一共经历了12年,也就是说大桥使用年限还有18年。就算这12年天天有大型车辆经过,天天24小时不停地通车。造成大桥损耗严重,提前衰老,也不至于连一次货车爆炸都经不起。就算鞭炮的质量真的比较好,但毕竟不是炸药,那又为什么在当事路段没有其他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桥就塌了呢?很明显,大桥无法承受鞭炮货车爆炸的冲击力。到这里,大桥质量到底有没有问题就很明显了。
这让我们想到了之前的众多桥梁坍塌事故,断裂面竟然无法找到钢筋,稻草和竹竿倒是随处可见。由此可以很明显滴发现豆腐渣工程已经渗透到了高速公路的承建事业中,开始危及到了道路安全。众所周知,高速公路桥梁搭建是一项关系民生,耗资巨大,涉及人员广泛,油头很多的事业。一旦中标,其中的利益关系不言而喻。所以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标准迫在眉睫。当然,这些还不足以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除了完善审批制度和红霞类女子挺身而出之外,还应该有一个独立于任何一方的组织和部门进行监督,而且监督部门人员的考察应该更加严格。
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某人中标了一项工程。但是这个人不想做了,就从拨款中拿出一部分钱把工程给了另一个人。但是这个人在接到工程之后也不想做了,就从拨款中再拿出一部分,再把工程给了另一个人。就这样一个工程经过N次转手之后,财政拨款已经所剩无几。就算最后接手工程的人有为民造福的心态,也很难有为民造福的能力了。因此如果想要彻底遏制豆腐渣工程,还应杜绝工程N次转手的事件发生。
这叫什么世道啊?现在鞭炮都能炸桥了,反腐竟然要靠女人,发生这样的事情是谁都不想的。除了为那些死去的亡魂祈福和默哀之外,还应该查清楚那些人为什么而死?死的到底值不值得?在该事件中,桥梁质量是否真的合格?鞭炮质量果真与炸弹一样?在承包路段时是否存在贪腐?等一系列问题,希望在今后的新闻里可以找到确切答案。
也许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也许这不是一群人的问题,也许这不是一个特殊的问题,也许这不是一个偶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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