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在线03月01日讯 2月27日上午,东瓯大桥上一女子扬言跳江,并自称与永嘉县某局一郑姓副局长有感情纠葛。昨天,永嘉县纪委透露,县纪委已对郑某个人作风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暂停其职务,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作出最终处理结果。
至于有人谈论的郑某经济收入问题,郑某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称,他们知道郑某此前在市区有一套房子,但前些年已卖掉了,而工资收入方面,由于郑某和他人存在债务纠纷,在去年底被法院要求偿还债务,该单位已按照法院要求每月给郑某生活费1000元,剩余的用于偿还债务。目前没有发现他存在经济收入来源不明的情况。(温州都市报)
这位副局长身为公职人员,身为领导,又有着多年纪检工作的经历,却做出致人怀孕的事情,显然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公职人员的相关规定。正如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郭伟林所说,身为公职人员,郑某与妻子尚未办理离婚手续便与他人同居,这一行为已经违反党纪;若两人同居期间以夫妻名义对外宣传的话,则涉嫌重婚罪。如此看来,郑某不仅违反党纪,而且涉嫌触犯法律,那么报道中又为啥还要用“郑某”而不用其真实姓名、不点名其所在单位呢?这显然对帮助郑某改邪归正、督促郑某所在单位加强管理不利,对教育其他公职人员也不利,这样的报道遮遮掩掩、躲躲闪闪,起不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郑副局长致年轻女子怀孕以至年轻女子欲跳江轻生,这种行为性质是非常严重的,不仅应该受到道德谴责,而且应该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如果媒体仅仅当做一件社会新闻来报道,网友仅仅当做“稀奇古怪”来看,那就完全失去了社会意义。
官员与我们这些平民有什么不同?他们的地位就真的那么尊贵吗?我想是我们大家看高了他们的地位,认为他们是如何如何的了不起,其实官员从岗位下来之后,他们和我们是一个样的。不过多年了,我们一直认为官员是什么样什么样的高贵,所以到现在也把官员看得太高,以致期待也太高。
我们实在不能把官员看得太高了,他们脱光了衣服的时候也和普通是一个样的,就冲这些害群之马的所作所为,换是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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