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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论事作文范文

(2010-04-07 12:11:03)
标签:

教育

   

材料:3.1网上论坛,关于明星代言广告,争论很多:

  甲:47%的人相信明星代言,认为可以帮助认识产品,有助于销售;

  乙:91%的人认为明星代言有问题,比如三鹿奶粉,责任就在代言人;

  丙:有的明星并不知情,是经纪人代理或朋友介绍才代言的;

  丁:明星代言相当于证言,他们挣几十万上百万的广告费,应当负责人;

  戊:政府监管不严,舆论、监察部门也有失察;人家好莱坞影星代言就有被罚百万美元的;

  ——针对以上材料,自选角度,自拟题目,文体不限(除诗歌外),写一篇800字以上的文章。 
              

                 一、明星代言诚信最美

    明星代言商品不是坏事,它是顺应市场发展规律的一种商业形式

  从商业运转角度来说,它能够使商家的产品得到推广的最大化,而代言的明星由此可以获得不菲的代言费用。可以说达到了双赢的效果。而双方资金资源与人才资源做最有效的结合,为推动广告艺术的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所以从第三个层面来说,作为产品受众的广大消费者甚至是普通的观众,对精湛的广告艺术也存一种欣赏态度,笔者之前见过一些县级电视台粗制滥造的广告,也忍受着平时糟糕到让人想崩溃的电视连续剧,此种情况下,看看那些构思奇妙制作精良的电视广告的确不失为一种享受。明星代言,真可谓一石三鸟别忘了所有这些前提都指向了一个最终的目的,那就是为广大消费者推荐产品,产品不行甚至有害如三鹿奶粉,再言之凿凿也是可恶的谎言。

  所以明星代言的最基本的前提就是诚信。

  从商家角度来说,诚信是对广大消费者最起码的尊重,叫明星说空话说谎话,昧着良心做生意的商家从来都不可能做大做久;从明星来说,诚信是对其粉丝最起码的负责,因为很多人对明星的话深信不疑,选用明星推荐的产品,如果明知产品有假,为了金钱利益还去代言,这种行为不仅不能为商品加分,还要使自己掉价,掉人格的价,这样的明星跟其代言的粗制滥造的商品一样走不远做不大,因为她(他)自己就是娱乐圈流水线上的劣质品。

  现实生活纷繁复杂,利益驱动水深似海,但无论局势怎么诡异,只要存有一颗正直善良诚实的心,做诚信的商家、诚信的明星,强强连手,诚信是一种宝贝似黄金的品质,为产品加分为人格加分。

  我们期待每一份明星代言的广告背后都有一颗真诚的心。

  而这也需要我们大家的努力。最近听新闻在说,以后明星代言商品,如果商品出了问题,明星要连同厂家一样承担连带责任,笔者以为这个政策很好,有效地加大监管机制也是保证消费者利益的强有力手段,笔者甚至觉得控制外延可以覆盖得更大,那些没有尽到审查机制的发布平台、报纸、电视、网络等,也有在出现问题时承担连带责任。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以诚为信,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没有疑虑与担心的消费环境。

  而明星们,请你在微笑着向消费者推荐某一件产品的时候,请记得,最美的不是你的微笑,而是那颗诚信的心。

 

二、明星代言出事,板子应该打给谁?

 

     当初,三鹿奶粉寻找了很多明星为产品做代言人。除了邓婕以外,倪萍也曾代言过三鹿的产品,薛佳凝曾代言过三鹿大红枣牛奶,而花儿乐队代言的是三鹿酸酸乳饮品。几位明星为三鹿代言的品牌费用不菲,邓婕、倪萍都超过百万,而花儿乐队和薛佳凝也有至少五十万元的费用。事发后,有网友称:“明星代言拿了那么多广告费,谁代言谁就应该承担责任更有网友气愤地说:这个时候,明星应该站出来,将广告费退出来,拿来给患儿治病,这才是艺人的责任。

     一朝东窗事发,明星虚假代言,板子应该打给谁?

     当然,非法出售添加剂的经营人员以及向原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不法分子必须绳之以法,严惩不贷。其次,瞒报和监管不力的厂家及相关部门,应当追究责任。至于代言产品的明星,应负怎样的责任?责任如何追究?在此不妨让我们理论一番。

       在国外,明星们做广告代言异常谨慎。在做广告前,他们往往要慎重调查或亲身体验一番,确认无误后才敢收下诱人的代言费。因为一旦广告失实,他们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法国企业选择明星代言会通过有资质的公关公司,为虚假广告代言的明星会锒铛入狱;美国的形象代言人,如果在广告中代言自己未使用过的产品,就将被施以重罚。

      对于国内明星来说,情况大不一样。明星做一次广告的收入是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而风险却很低。查遍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很难找出明星代言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明星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虽然我国《广告法》均对虚假广告做出了规定,但在这些法律条款中,鲜有对明星虚假代言的惩处,明星代言的产品出事,已经不是一两次了。明星在代言虚假广告后,受处罚的只是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等单位或个人,产品相关部门被查处,明星丝毫不必承担连带责任,只管卷了钱拍拍屁股走人,留下被骗的消费者黯然垂泪、独自伤心。

      法律界人士表示,对于明星代言三鹿奶粉,从目前法律上看,是合法的。只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名人做广告的监督,加大处罚力度,才能杜绝名人虚假广告的泛滥。有记者近日给几位为三鹿奶粉做广告的明星打电话,不是电话留言,就是经纪人说不做回应。明星的难言之隐,岂可一了之?

      名人代表一种公众形象,他们靠公众形象获得巨大的经济与社会利益,所以名人应该加强自律,爱惜羽毛。代言人作为具备行为能力的人,应该对自己代言活动的性质比较清楚,任何人在做广告时都不能作虚假陈述,如果有夸大其词,应该接受相应的处罚。同时,社会应对名人做广告进行更严格的限制,如提高虚假广告的罚款,《广告法》规定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这些钱连名人出场费的零头都不够。而且,对于食品方面的代言,更是应该严格管理。

    法律的空白,受众的盲从,加之厂家的利益驱使,如果明星再不够自律,明星虚假代言的怪胎就应运而生。邓婕演技出众,颇有人气;倪萍主持演戏俱佳,受人推崇。打心眼里,我对二位没有个人成见。但三鹿事发,反思明星代言,她们自身确实有需要自省的地方。

   综上所述,邓婕、倪萍们为三鹿代言,必须反思。但,板子不应该全打在明星的屁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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