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谣言“李天一提前六年出狱”李天一(过去的李某某)再一次成为话题人物。那一年(2013年)李天一一案成为热门话题,除了李天一是“将军之后”外,更主要是其母屡屡想为其翻案,遭民众吐槽,引发热议。李双江也因此吃了不少挂劳,其实是被这对母子一齐给坑了。
近日,网上忽然传出“李天一被保释,提前六年出狱”这一消息,又引发热议。对此,昨晚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以《情况通报》的形式通过官方微向社会发布:“近日,部分部分媒体和网友爆出“李天一提前6年出狱”“李天一已被安排出国”等消息。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已注意到此事。经核实,李天一目前仍在监狱服刑,并未减刑或假释。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称,针对进一步发布、传播不实信息的恶意炒作者,相关部门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强调:“我们将继续严格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减刑假释。”


网友也表示:“及时回应,北京监狱做法值得称赞,谣言止于智者。”;还有网友说:“你有证据他放出来了?没有就闭嘴!”;更有网友说:“谁主张谁举证,你拿出李天一放出来的证据啊。”但是通过《情况通报》我们也理解到李天一提前释放存在可能。但前提是,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李天一,必须在坐满五年后,并在此期间,只要认罪伏法,积极改造,就能争取到最大的改造幅度通过减刑或假释。
不过有网友也好奇“为什么就突然冒出了‘李天一被提前6年出狱?’”,笔者以为,这与最近“高云翔保释申请成功”有关,再有最近有些国内影视剧也出现了“保释”滥用的现象。误认为我国也实行“保释”了,其实熟悉我国法律网友都清楚,保释是谣言,应该是通过减刑或假释提前出狱。而我国《刑法》和《减刑和假释条例》也明确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算起来,李天一于2013年3月7日批捕,8月28日判决。从批捕日算到现在,已经有5年5个月。“提前六年”纯粹是胡言乱语。而“李天一提前六年保释出狱”一说是近期才流传出来,很明显,即使李天一真的已经出狱,那也是最近发生的事,他的实际服刑期限至少在5年以上。
在我国,服刑人员要提前出狱,只跟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和身体状况有关。除了身患重病的人,只能通过减刑假释提前出狱。经过这么多年的完善和发展,监狱机关已经制定出一套完善,科学的考核办法,“公开,公平,公正”方面已有保障,减刑,假释工作由检察院监督,法院裁定,程序严谨,根本没空子可钻。对李天一这种影响力大的案子的减刑审理只会更严格,任何人想玩“猫腻”都很难。至于谣言牵扯到李双江、梦鸽的“背景论”、“关系论”和“靠山论”多半是源于某些人意淫。而李天一因家廷的影响,本身在文娱方面的能力就比较出众,若在服刑期能够积极表现获得减刑是完全有可能的。
再因为,我国的监狱的工作方针是“以人为本,以改造人为宗旨”,将改造与惩罚相结合,将罪犯改造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劳动教育是改造重心,思想文化,文娱体育方面的教育亦是重点。监狱考核会从三方面全面进行。更何况,李天一是未成年犯罪,如若李天一能够有良好表现有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法院自然可以做出“减刑”的裁决。
其实,无论是李天一因犯法入狱,又依法获释,都是我国执法工作者“依法执法”司法实践的具体表现。的确没必要让他和他的家人因为谣言陷入不安之中,事实上笔者所关心的并不是“李天一提前6年出狱”谣言是怎么来的,更关心李天一是否真的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减刑走上正路,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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