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日下午,有网友爆料在上海地铁12号线车厢里看到一名疑似上海地铁“凤爪女”的女子在吃麻辣烫。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到“上海地铁凤爪门”女主角王女士,她承认吃麻辣烫的是她本人,并认为这又是某团队对其本人进行的“恶意网络营销”。上海地铁媒体信息部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正在调查核实此事,《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有“地铁车厢内禁食”的内容,但这不具有强制性,最多只能劝阻。(2016年2月3日中青网)
据悉 ,昨日,北青报记者再次联系王女士,她承认“在地铁车厢里吃麻辣烫的就是我。”并解释道“我的工作性质不能保证朝九晚五和三餐定时,而且我的工作要耗费很多脑力和体力,所以难以避免要在地铁上吃东西”。让人不解的是王女士居然觉得自己的行为没有影响他人。甚至认为,上次在地铁吃凤爪的事情也没有错,理由是“上海地铁管理方面没有就此事和她沟通。”
在微博上,“凤爪女”改吃麻辣烫的消息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认为,这么做没有公德心,就是“想红”。网友“呵掬妮”表示:强烈建议上海地铁效法深圳地铁,吃一次东西罚款500元。网友“邱凯强”认为:“人家也没有伤天害理,比起好多人算不错了,在座各位都是道德帝。”
然而事后没有沟通也是事实,因为地铁方面向记者解释,“禁止在车厢饮食是守则,像道德公约一样,它不是条例,因此没有强制性。一般来说,我们发现乘客在地铁车厢里吃东西会劝阻,主要手段还是劝阻,不会有处罚手段。当然,如果因为这个事产生了其他后果的话,那将另行处置。”“地铁进食不属于‘四乱’现象,我们最多能劝阻,2014年的新版《条例》执行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对地铁吃东西的行为进行过处罚”。
现在看来,我们之前口诛笔伐还是无的放矢了,因为地铁方面都没当回事,当然了,面对这么一个有知识又泼辣的女人,工作人员出面沟通也占不到什么便宜。因为没有强制性就难免苍白无力,所以我们只知道“上海地铁行政执法大队在调查和核实这件事”。
我是上海人,至今还延续不吃韭菜,蒜台、大蒜这类东西的习惯,不是不知道韭菜、蒜台吃起来很香,大蒜是百利一害的好东西,可就是因为吃完后口气太重影响到别人,所以坚持到今天,只是赶山大家聚餐,吃上一小口为的是不让人家看我太另类,但是上海人在另一方面口味又特别重,路边的臭豆腐总是围着不少人,年轻人吃完立就马上接吻也没有问题。或许这就是“臭味相投”的缘故吧。
麻辣烫这东西闻到很浓,估计王女士美美品尝时,味道已经窜满了整个车厢,地铁又相对封闭,所以散去味道着实不易,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王女士的行为随着“麻辣烫”味道一并会在社会上蔓延。王女士是个健全人,但是太过于自我的她,无视道德谴责也的确是一种病,有病就得治,良方就是法制,所以遏制类似“凤爪女”的行为除了道德谴责,重要的还是法律先行!(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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