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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三男子恶意存款被拘留冤不冤

(2015-09-15 06:30:28)
标签:

苏州

三男子

恶意存款

被拘

杂谈

分类: ★随意时评

 苏州三男子恶意存款被拘留冤不冤

文/随意

   
 

       苏州三男子恶意存款被拘留冤不冤
      日前,苏州三名男子霸占某银行的两个柜台要求存钱,每次只存10元,这样离谱的存款行为一直持续了三天,不顾排队的市民怨声载道,也不理会工作人员苦心相劝,甚至警察到场告知违法后仍然我行我素。最终,两名男子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2015年9月14日《现代快报》)

      消息一出就引来一片喧哗,因为人们只听过透支被抓,还没听过存款被拘。报道说:三名男子霸占了银行的两个柜台要求存钱,而每次竟只存十元,存完后又继续拿出十元。在经过与三名男子苦心相劝后,三人并不理会。无奈之下,银行只好加派人手重新开设了新的窗口,满足其他市民的业务需求。而三名男子最终还被请进了拘留所。对此网民又为其喊冤的,也有人觉得他们一点都不冤,

     “喊冤派”认为:银行公开叫喊,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法律也并无规定,不让存小钱,不让取小钱。不让开多户。有句话叫做,法无禁止即可为。引起此事件,肯定是银行和用户存在某种纠纷,与其用三天的时间来报警处理,银行方面负责人何不重点去解决和这个用户的纠纷呢。银行就应该倡导,顾客至上的服务理念。

     “不冤派”则认为:虽然法律规定“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但这只是针对正常的存取款而言。此事件中的三名男子却是霸占柜台,连续三天,办理业务多达450笔,严重影响到银行的正常业务,也影响到其他群众的利益。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合同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无效”的规定,银行有权中止与这三名男子的合同关系。并且,事实上银行对这三名男子进行了劝阻,警察也是先礼后兵,在劝阻无效的情形下,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们进行行政拘留。

     当然,舆论的背后也在提醒立法机关,最好能直接在《商业银行法》明确,对于“恶意储蓄”等妨碍银行正常活动的行为,银行有权拒绝办理。不过,问题的另一面是,一些顾客之所以采取极端手段来报复银行,是因为银行处于强势地位,以霸王条款来侵害顾客利益。因此,相关法律也应当出台措施,为顾客维权提供合理有效的手段。但是这样的事情也不只有有苏州这家银行才会摊上,有媒体报道今年2月,长春市一名男子到银行要求取款50万元,因没有提前预约,遭银行拒绝,事后他拿出10元钱让银行柜员分十次一元一元地存到他的银行卡内,存完后又拿出10元……长春那件事的处理结果是,银行满足了他取款50万的要求。可是类似的情况出现在苏州其行为人就要被拘留。这就让很多网民大为疑惑了。

      但是笔者以为凡是有因就有果,这件事主要还是由于银行与储户的矛盾不断深化的结果,有媒体曾通过网络对16214人进行调查,其中86%的受访者认为当下银行霸王条款较多。有网友还:“银行做错过什么?银行比上帝还上帝,永远都是对的。”我们撇开储户的“恶意存款”行为,从社会价值的角度来讲,长春和苏州两个案子中银行态度的对比,是显而易见的。

      应该说,中国的银行在与储户发生纠纷时长期处于强势地位,只顾追究客户的责任,对维护银行利益很积极,但对普通客户的利益却很漠视是长期存在的这一事实。他们只有在吸纳存款和推销理财产品时才显得谦卑。所以在许多时候本应是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民事主体关系的银行与储户,被现实一一扭曲,俨然成了大象与蚂蚁之争。中国的银行能够有今天的强势地位,也是有其历史原因的。除了法律规章存在对银行功能界定的错位之外,垄断也是银行强势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在垄断逐渐被打破,市场竞争愈激烈的环境中,赢得客户就是赢得市场才是正道。

     据悉,嫌疑人赵某、李某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园区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嫌疑人宋某因情节轻微且认错态度良好,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批评教育还是应该有的,毕竟扰乱了(银行)单位的正常经营秩序,还让那么多储户陪绑受累实属不该。虽然银行有许多方面有待于改善,许多做法有待于商榷,但为了“发泄”如此存款旁人看着都累,不管对自己还是其他无辜者来讲,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图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无异于慢性自杀。”(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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