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年前一篇题为《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日前突然引爆微博话题,同时让生活在河北曲阳县太行山深处的“临时代课教师”郜艳敏再次被外界关注,其经历也招致广泛质疑。昨日上午,郜艳敏回应,自己仍是曲阳县下岸村的“临时代课教师”。郜艳敏不愿意过多回应网上的讨论,称“平时不怎么上网”,“谢谢大家关心”。(2015年7月29日《南方都市报》)
关于郜艳敏,媒体透露给读者三条主要信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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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初夏,18岁的河南打工妹郜艳敏被人以介绍工作哄骗,落入两个女人贩子圈套,后被转卖、被人凌辱,再以2700元的价格卖到了太行山深处的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卖给了一个比她大6岁的不识字的羊倌。她曾多次自杀、逃跑,但都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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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郜艳敏被评为“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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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郜艳敏的经历被拍成了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王力可主演)。
它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一个被拐女现实惨状,一群人贩子的恶行,竟由于她别无选择成为了一名乡村代课教师,原本是是一种无奈,然而,她却被描绘成,苦难成了她坚守的一个信念:在大山之中坚持教书,扫除愚昧,普及文化,希望减少如她一样的悲剧。于是她的“大爱”就出现了,开始感动河北,然后又感动中国,而郜艳敏饱经的苦难被淡化,“拐卖”的罪恶被掩盖。郜艳敏在所有的“感动”活动中只是充当提线木偶,任由摆布,似乎在告诉人们郜艳敏要感谢这次“成功”的拐卖,因为郜艳敏后来所有的光坏都拜这次“成功”拐卖所赐。
也许再次把郜艳敏推到前台被关注、被质疑,对她个人而言有些不公平,因为郜艳敏真的没做错什么她只是个受害者,再后来她安静留下来,教小孩子们念书识字,也仅仅出自一种求生的本能。
笔者不赞同“郜艳敏你为什么会心安理得留下来?”的发问,因为其中有太多的情非得已,18岁的她被骗、被转卖、被凌辱,这样的经历足以让人扼腕叹息,逃跑、自杀都未成功,她选择了活下来。面对记者郜艳敏说。“我到下岸村十几年,生活一直没有大的改善。这个村子,我来时就是这样的,现在还是这样。有时候我想,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呀?我给自己打过许多问号,都没有找到正确的答案……” 但是,这个在尚不能把握自己命运的年龄即被人粗暴剥夺了这项权利的女孩,十多年来却从未停止过改变命运的努力。因此我们对郜艳敏应该多些尊重。
可见,郜艳敏多年被拐背后所凝结的沉重现实。那么,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是,如何看待当年参与那场买卖的郜艳敏的婆家?婚姻的既成现实与个案正义的回归该如何权衡?郜艳敏真正需要的又是什么?
人们不禁要问“最美教师”郜艳敏的真实身份被曝光多年,为什么不见任何解救行动?还将其搬上了荧幕,究竟是在鞭挞拐卖的罪行,还是在为这次“成功”拐卖歌功颂德,说穿了,对郜艳敏的歌颂其实和劝受家暴妇女给丈夫一个拥抱、以及规劝女人遵守妇道才能获得幸福的女德班的逻辑是一样的,是厌女症的表现。也许我们不应该漠视郜艳敏这么多年对生活的抗争,也不该说是个被拐女就把她说的一无是处,因此如何解救,不只是公安部门的事儿,教育部门同样可以通过“转正”,让她的坚持和努力得到应有的回报。
说实话,郜艳敏从一个被拐女成“最美乡村教师”怎么说都感觉到有拧巴。因为当我们了解到郜艳敏痛苦而耻辱的被拐经历,就难免对她的“大爱”产生质疑。如何权衡“郜艳敏现象”利弊确实是个技术活。但是我们必须清楚的是,郜艳敏果真像此前报道所说,她为乡村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那就就配得上“最美”。与此同时也要对那些明知郜艳敏被拐,却无所作为的相关部门给予追究,人贩子必须严惩,不能纵容拐卖、同情买主。可喜的是政府“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人们期待一个答案,但愿结果不再“幽默”!不再“讽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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