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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未让座就遭扇耳光说明啥?

(2015-07-13 08:20:33)
标签:

女孩未让座

遭扇耳光

杂谈

分类: ★随意时评

 女孩未让座就遭扇耳光说明啥?

文/随意

   
 

 

http://www.ckmessage.com/uploadfile/201402/20140207112828645.jpg

   11日,记者接到爆料称,上午10时许,在挤满乘客的64路公交车上,一年轻女孩因未给一名70岁左右老人让座,被其暴打一耳光,后被其他乘客分开。(2015年7月12日中国青年网)

     笔者要说这么一件小事情能引发广大网民的热议本身就说明一些问题。事实上只要乘坐公交车的朋友,都不止一次遇见过同样的事情,我们也常在想“年轻人为什么不主动让座?”“老人为什么里所以当就必须让年轻人把座位让给自己?”但时间久了,对发生的事也司空见惯,于是对于“让与不让”人们开始模糊了。公交车上的丑陋的现象一幕接着一幕的上演,如今公交车上已经成了不文明的重灾区,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时你就是让座了也难得到对方一句廉价的“谢谢”。时间久了人们包括笔者自己心里也会形成了一种“不值得让座”的心理变化。

   我们大家都知道,公交车上的让座仅仅是道德的自律行为,而道德属于自律范畴,而非他律范围。让座属于提倡行为,只要有老、弱、病、残,大家就应该让座,但并没有规定说座位是空着的时候,其他人不能坐。如果因为别人的行为有违传统道德,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用暴力去制裁,不但更加有违道德,而且会演变为治安案件,甚至是刑事犯罪。

    事件中的老年人因为年轻女孩没有给自己让座,就给人一记耳光,这样的行为未免过于冲动,让人不由觉得有点“倚老卖老”的感觉。如果女孩在此时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动作过猛的推搡,导致自己摔倒致伤或更糟的后果又该如何解释,结果女孩只有更倒霉了。笔者以为不该让这种不让坐以道德的名义肆无忌惮“无理”现象的在社会蔓延,更不该叫它成为公交车上的常态化。不能让这种“绑架道德”的行为人太自以为是。

  目前只有原建设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在第十五条第六项规定:“在客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但这属于对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设定的义务,而对于乘客的让座义务,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因此,让座是一种道德义务;但不是法律义务。

  就让座而言,我个人认为还是要通过道德建设、提升公民道德水平的途径来解决。如果年轻人身体有病或身体有残疾,当然可以不用让座。但是,大多数人并不愿意当众表达自己的身体状况。试想,有谁愿意当众大声说自己身体有毛病?真这样做的人,估计会被其他人认为脑子有病,这样的尴尬我们不是不会遇到。     

   众所周知,在公交车上主动为需要帮助的特殊乘客让座,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公共美德,也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自觉行为。通常情况下,一个健康人如果在公交车上不让座是要被舆论谴责的,因为这没有彰显助人为乐的美德,是不道德的。但是,“不道德”是不是就可以用“暴力”来对待,用拳头或更无理的举动来解决?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规定乘客在公交车上要给他人让座。让座,并不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只是社会对人们行为的一种道德要求,属于道德义务。

    但是,这样的常识并没有深入人心,相反“不让座就该以更加非礼”粉饰成目的是为了拯救道德,为了正义,简直就是荒谬。试问,女孩不让座就遭扇耳光还能反应正义的初衷、彰显文明的素养吗?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年轻人为老弱病残孕让座是一种道德规范,其根本要靠倡导、靠自律、靠舆论,而绝非暴力。所以,在“不让座”的非道德面前,我们还是要管住自己的手和嘴,因为暴力远远解决不了道德的问题,暴力也担负不起维护文明的重担。

    女孩没让座,应该是属于不文明的;老人挥手就打,难道就文明了吗?老年人应该得到年青人的尊重,年青人的尊严和权力难道就应该随意被老年人践踏吗?倚老卖老和仗势欺人一样,都只不过是在往自己身上涂脂抹粉,粉饰文明罢了。

女孩没“让座”是礼节而不是义务,老人或许认为女孩没礼貌、没教养,那么自己呢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答案已经摆在明处了。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平常不难看到很多关爱老人的温暖画面,特别是坐公交车的时候,很多年轻人主动为老年人让座,这是美德的体现。在社会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年轻人必须给老年人让座,给老年人让座只是社会所提倡的,坐公交车时给老年人或者身边的弱势群体让座纯属个人意愿,并非是一种义务。

诚然,人步入老年后,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大,体质、反应能力、灵活度等各方面都会受到影响,生活中总有很多的困难和不便之处,老年人在社会中作为弱势群体,在各方面确实应该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照,作为年轻人坐公交车的时候,看到老年人没有座位,主动让出自己的位置来,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有人说,“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是,请把对等的词也加上,那就是“爱幼”。只有“尊老爱幼”在一起才是完整的。乘客凭票入座,是其法律权利,他人不得剥夺。年轻乘客主动为老人、小孩或其他身体不便的人诸如病人、孕妇等让座,既是一种公共道德,更是一种社会美德。之所以强调说这是一种美德,是因为公交车上主动让座的行为不是法律上的义务,乘客不是必须履行,其可以选择让座,也可选择不让座,让座与否其实是乘客的一种权利,说到底自己说了算,让座之举只宜提倡,他人不应勉强。让了就是一种值得颂扬的美德,不让,也不能对之苛责,他人更不能强迫其让座,至多从道德舆论的角度谴责一番。

年轻人没有特殊情况主动让座自然不用说,老人最好也在请年轻人让座之后说声“谢谢”,要不然年轻人心里也会觉得不舒服,而事件中老人的行为就更让人们所不能原谅。事实上笔者也不多想指责老人什么,只是通过这“让座”件事引发的讨论知道一点,懂得换位思考才能更好地传承美德!(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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