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禅城区扶西水果批发市场内,一女子开车撞倒一2岁女童后,不仅未停车,反而倒车、再前行,导致女童身体三次被碾压,目前生命垂危。令女童
家属愤怒的是,女子并未取得驾照、系无证驾驶,事发后为逃避责任,竟然哀求:“不要说是我开的车,说是我老公开的。我可以赔你们钱。”(2015年04月21日广州日报)
被三次碾压女童小娜(化名)2岁,广东揭阳人,其父母是市场内一商铺的菜贩;肇事女子则是市场内另一商铺的菜贩,其商铺与小娜家的商铺仅10米远。碾压过程:当时小娜正在路边蹲着玩耍,小娜奶奶则站在铺子门前洗碗。小娜奶奶称,肇事车辆开来时,车速很快,自己虽然紧急招手,并大喊停下,但汽车并未刹车。悲剧最终发生:汽车径直撞到女童,右前轮从女童头部碾了过去,随后停下。小娜奶奶反复大喊:“停下,你撞到小孩了”,但是,汽车稍停后,倒车,车轮自女童的肚子碾过;再稍停,复前行,车轮再从女童的两腿处压过。身体连续三次被车轮碾压,女童全身是血,呼吸微弱。
关于小娜娜伤情:女童被送到医院急诊科,医护人员包括科主任李等技术骨干马上投入抢救中。初步诊断,患者为特
重型颅脑损伤,头颅C
T显示脑干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送至医院时呈深度昏迷状态,呼吸浅慢,双侧瞳孔散大,急性呼吸衰竭。目前,医院已经进行了气管插管、上呼吸机等抢救,但
患儿仍未度过危险期,初步估计患儿生命垂危,抢救成功几率较小。
报道说:肇事女子并未逃离现场。不久,警方赶到,将女子带走。
为什么会出现三次碾压?或许是真的基本驾驶技能都没有,但她就愣是赶上路,1米5的身高驾驶一辆本田SU
V,基本就算是盲开,而令女童家属愤怒的是,车主走下车,首先不是
关心女童的伤势,却是向前者求情:“你们不要说是我开的车,就说是我老公开的车。我们可以赔钱给你们”,愤怒的家属回应:“我们不要钱,我们要孩子”。
如果说她被眼前事吓蒙了,但她居然第一时间想到了让老公顶包,第一时间想到了用钱摆平此事。在她语境就是“任性”二字,认为老公就该为自己兜事,认为只要能用钱摆平的事就不算事,这种思维实在是可怕。对她而言出事只是时间问题,可没想到第一次就出了大事。什么法律常识,生命意识,在她脑海里几乎为零。然而他的家人和老公也是个糊涂蛋,就这么由着她胡来,因此要对事件承担一定的责任。这就是娇纵造成的结果,不要说无驾照,就算是有驾照也是个马路杀手,这是肯定的。
现在的问题是,小娜娜抢救无效会怎样?根据《刑法》中的两项罪名:1、交通肇事罪:要看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没有责任认定,无法判定,如果司机承担的责任低于50%,则不构成犯罪。若无能力赔偿金额大于30万,有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2、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名若成立,可能被判处3-10年有期徒刑。该罪名最高可被判处死刑。以法院判罚为标准
不会低于20万。也许最终的结果不会是法律规定的最高限。不过如此任性女司机真的要为自己的任性而闯下的大祸面壁思过。特别是那些不健康心里需要强制净化。(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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