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大学生救人溺亡”一事随着被救儿童母亲卢某的道歉水落石出。 3月2日,卢某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孟瑞鹏一家)我表示深深的歉意,我知道我做错了,我想还他们一个公道,希望大家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对此,孟家的态度是接受:“她来道歉,我们就接受,她是应该给我们道歉的。”“我们一开始就表明了立场,我们唯一的要求就是让她实话实说,现场发生什么就说什么,正式给我们一个公道,孩子也好入土为安。我们(跟她说了)可以不追究任何责任和赔偿,甚至说可以立下字据,不要她赔钱。可就是这样,她还要说谎。”“昨天晚上(3月1日)乡政府已经通知我们,卢氏已经承认错误,还我们瑞鹏一个见义勇为的称号。”
“一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溺亡”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为英雄惋惜落泪。我们不妨回到事件初期,警方为什么草率的得出,大学生孟瑞鹏不是救人溺亡,而是不慎落水。一时间,对事件真相的追问,刷爆了屏幕。很快,目击者因良心不安出面作证、落水儿童母亲因害怕担责教孩子说谎等消息又接连曝出。3月2日凌晨,警方公布调查结论,认定孟瑞鹏溺亡前有救人行为。
当我们看到一起事件,两次翻转时。舆论责备的矛头首先对准了被救儿童家长。有称,“孟瑞鹏救起孩子的生命,家长又亲手淹死了孩子的灵魂。”对被救儿童来说,说谎塞责、恩将仇报等指责,她们受不起。她们的母亲虽有“说谎后自责失眠”的悔恨,但如果没有观念和人性上的转变,又如何能担负监护人的重任
落水儿童家长教唆孩子说谎是“害怕担责”,当地警方在还未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就仅凭一面之词宣布救人者系意外身亡,又是何故?请看当地媒体2月28日的报道:“清丰县警方在进行调查后得出了结论,孟某系意外身亡。落水儿童家长对大学生救人进行否认,因其为利益相关人,可信度要受影响。但在当地警方为落水儿童家长背书之后,舆论迅速被撕裂。
面对有争议的社会事件,警方依职权介入调查一定要注意中立原则。尤其是在信息公开中,有时,社会关切与警方掌握的信息并不完全重合。警方应坚持自己的调查信息和调查结论,而对涉事各方的表态或说法,不应过多在官方通报中进行介绍或评论。如此轻率的调查显然是对客观理性的背离。
“一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溺亡”事件,在遭遇信任危机后,我们疑惑了,如果不是网民的普遍质疑、上级警方会及时介入吗?如果不是目击证人的“挺身”而出,最后能真相浮现吗?如果没有这些有利条件,英雄就要含恨于九泉之下吗?
在争议事件面前,警方的调查结论对于平息纷争格外重要,故而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恪守中立也极为关键。更令人齿寒的是家长居然唆使孩子说谎,险些让英雄枉死。孩子们不会封存这段记忆,当他们今后每每想起,他们又如何看待自己的父母,他们接受人生的第一课居然是如此的龌龊和不堪!文/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