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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女工拿起法律比委屈奖重要

(2014-10-21 10:52:01)
标签:

杂谈

环卫女工

宝马男

委屈奖

分类: ●随意社评

 

环卫女工拿起法律比委屈奖重要 

文/随意

 

  

环卫女工拿起法律比委屈奖重要昨日,武汉市城管委通报,日前一环卫女工在制止车窗抛物的陋习时,被一坐在宝马车里的男子连扇两耳光,环卫女工面部红肿并向警方报案。随后,武汉城管委向这名女工颁发了1000元“委屈奖”。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而记者检索发现,类似奖项并非个案,且在各地有越发越多的趋势。(10月20日《南方都市报》)

宝马男的行为引起众怒,网上一片声讨声,“宝马男”随手扔垃圾,被刘某发现并进行正当地提醒一下,然而换来对方的追打。且不说“宝马男”不珍惜环卫工人的劳动,对自己缺失公德的行为没有丝毫愧疚,反而气焰嚣张地对刘某施以暴力。刘某收到了委屈是显而易见的她得到公众的声援,所在单位还为此给刘某颁发“委屈奖”1000元,网友们对此发表看法,不知道是报道没说明还是环卫单位就想就这样息事宁人,并没有看出诉至法律的意见,所以才引来一些非议。

在整个事件中宝马男十分的嚣张,而环卫女工刘某“从头到尾没有还手”,打不还其次。主要刘某还是不想把事态扩大,避免矛盾激化。也许刘某这样做没有错,但是,宝马男的行为已经不仅仅只是不文明陋习,因为接下来的“连扇两耳光”,显然是在向法律、向正义挑战。如果此时宝马男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那么,对于横行不法的行为,就是一种纵容。

笔者不反对环卫单位对女工进行必要的奖励,因为她保持忍耐和克制维护了环卫工人的形象,据此是该奖励,但绝不意味着对宝马男就可以放他一马,最起码环卫单位要报警,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进行双方调解、赔偿医疗费等达成协议,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伤害所受的损失。所以环卫女工不仅仅该得到“委屈奖”还要追究宝马男的法律责任。

“委屈奖”仅仅作为单位内部的一种安抚,即便两个嘴巴1000元不亏,但是它无法最大程度上伸张正义,“委屈奖”不能代替以法维权、更无法维护人的尊严。据悉环卫女工已经举报称涉嫌打人男子的车牌号,目前警方正在调查。这种做法是对的。显然,人们对查出这个宝马男,予以法律的严惩,比“委屈奖”更有所期待。

 

因为只有这样惩恶扬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只要认定刘某的人格尊严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即便最后判令“宝马男”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也对社会有警示作用,让那些习惯了横着膀子走路的人懂懂规矩。文/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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