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事件】
·8月20日上午,长沙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27岁的袁博(化名)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2014年8月21日新华网)
·事件始末:2013年1月5日深夜,长沙市楚天世纪城小区。袁博将睡梦中的幼子抱到母亲房间,转身回到夫妻俩的卧室。他将房门反锁,上前对着妻子就是一拳,将妻子打倒在床后,他冲上去用双手死命地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她不再动弹。随后,他淡定走出卧室,对睡眼朦胧的母亲说道:“她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是我把她杀了。”老妈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等她打完电话再回头看儿媳时,发现人已经不在床上了。一旁的袁博告诉她:“我把她推下楼了。”说完,他拨打110报警电话,并一一电话通知妻子的家人。
【随意评弹】有一种说法:“十对婆媳九不和”说起来有些夸大,但是我们却不能否认“婆媳矛盾”成为仅次于婚外恋的破坏夫妻感情的“杀手”的这一事实,由于不同的思想观念及生活习惯的差异,导致了婆媳之间处理问题的方法方式的不同。这时候如果双方都各执己见就必然是矛盾加剧,此时作为中间的丈夫不能调合或偏袒一方只能使矛盾进一步升级。
在本案中仅仅是为了蒸鱼放不放姜这么丁点的事而诱发,但是我们从事件的整个过程以及袁博在法庭上的陈述就不难看出,他对老婆积怨已经很深,而蒸鱼不放姜只是他痛下杀手的导火索。因为老婆各方面优势让他长期处于心态失衡的状态,而由此产生的心理落差又始终无法拉平。所以老妈来照顾老婆有些问题就没有讲在当面,而是让两个女人在接触中去了解、去磨合,这是极不负责任的做法。
对于老妈不与老婆生活在一起,难免对儿媳的生活习惯了如指掌,既然老妈是来照顾老婆,那么作为丈夫就该把有些事情交代清楚,如果多说一句话,老妈也会在蒸鱼时放姜,笔者以为即便老妈心里不愿意但还是可以做到的,然而这么简单的事袁博都没做好,不是他没想到,而是根本就不想这么做,说不定他就是想通过老妈的手来治一下老婆的臭“毛病”。
本来作为丈夫在老婆与老妈之间做好平衡术就是一个难题,但偏偏袁博也对老婆有看法,表面上当婆媳之间有矛盾是在“护母”,其实是想借老妈之力压制老婆,这样的做法其实更糟,因为它更容易让老婆抵触和反弹,要不然也不会出现老婆一生气几把蒸鱼倒掉。丈夫接下来的暴力之举更是没有道理,报道说:“袁博看到后揪住她头发就往墙上撞。”如此发飙,已经不是简单的护母了,是纯粹的发泄。表面看上去是对老婆不尊重老妈的教训,实则是借题发挥。平时强势的老婆当然不能束手就擒。肢体语言必然会做出相应的反应,也就是报道中说的“僵持”。
我们常说当婆婆和媳妇在同一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时候,要和睦相处,要让日子过得舒坦。丈夫就要做婆婆和媳妇之间的“夹心饼干”在面对婆媳之间有矛盾了,应该冷静处理切忌偏袒一方攻击另一方,应从亲情出发从中调和,以温和的态度劝说、抚慰双方。如果袁博当初就有这个意识就不会出现老妈蒸鱼不放姜,也不会出现老婆把不放姜的鱼倒掉。也许老妈和老婆闹得不可开交,但此时她们任何一方都指望袁博像一个男人似的站出来,给她们一个公道或是一种心理平衡,首先的对象就是老婆,因为老婆是跟自己过一辈子的人,只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即便不讲尊老的大道理她也会接受,哪怕是一时的心平气和还是会有的,其实老妈那边工作很好做,因为此时只要儿子发话老妈都会按着儿子的意思去办。
可惜的是袁博由于自我的作祟,闪出最不该有的念头, 当然这期间老婆的话也严重刺激并伤害了袁博的自尊,悲剧就这样发生了。还有一点就是袁博把老婆推下楼,多上也有制造自杀的企图。其实笔者在梳理这起事件,只想说明婆媳之间要包容、理解外,作为丈夫在处理婆媳间的关系需要点智慧,有时还要有点牺牲精神,要做灭火器,别做火药桶。其目的就是为了日子过得舒心、顺心!文/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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