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摊贩沿街兜售盒饭,遭到城管“执法者”的取缔,不服气的女摊贩爬上执法车,被“执法者”双手一抓直接一个大背扔下车……这一幕被南京网友拍摄后在网上发布,一时间引发众人对城管野蛮执法的声讨。但是南京城管调查发现,自己背了黑锅被误会了,肇事者是雨花街道自行聘请的协管员。(2014年06月11日
中国青年网)
看了这段视频笔者本来就非常气愤,现在又出面解释误会了,是聘请的协管员而不是城管员,有区别吗?没有!因为人们不会因为是协管员就会网开一面,理由他们都是“执法者”笔者看到这样解释,丝毫没有看出城管认错的态度,反而觉得有些误导民众视听,让人们认为城管队员是不会做出这样不理智的举动的。但是这块遮羞布实在是太小了,根本遮不住城管这张硕大的脸。
“协管员”就是“临时工”或“编外”这种俗套的掩饰南京城管还在用,人们早已不买账了,因为不管他是不是“协管员”或者其他,此时他所代表的就是城管执法,殴打、背摔、拖行,对象仅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摊贩,如果不是她身子板结实哪经得起这么折腾。女摊贩或许有错,但是就该这样对待吗?难怪网民气愤地说:“南京城管执法太野蛮。”
南京城管近几年已经猛料不断,
*07年5月18日,江宁东山街道高桥社区神路口村发生了令人发指的一幕:十几名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打伤了一家三口,其中一名60多岁的老太太被踢中下身,小便失禁。据居民反映,城管打人已不止一次了。
*13年5月7日下午15:50左右,在南京市东井一村一对卖菜的老头老太因为与城管争执双双被打伤,老头左脸部血肿,老太嘴部上唇出血,现场围观者众多,后路人报警,大约20分钟后120、110分别赶至现场,受伤的老头先被带至附近的南京武警医院治疗,受伤老太随后也跟去一同治疗。
*13年7月25日上午9点多北京大学2009级韩语专业毕业生小夏,他打算去小区附近的超市买点东西,不料在建邺区云和路遇上一起拆迁执法。“看到有冲突,有人在用手机录像,我也打开手机去拍,只是出于好奇。”他回忆道:“可能是因为自己靠得近了一些,就有城管冲上来抢手机。”结果被打骨折。
按理说南京城管不止一次的“举一反三”和“痛定思痛”了,但是我们看到了什么,是“举一反三”之后的“接二连三”这个问题恐怕不只有南京城管才有的的吊诡之象,目前,城管究竟是什么形象?恐怕他们自己心知肚明,对一个女摊贩就如此暴利又怎么让百姓信服这是“文明执法”所谓“误会”也逃不过民众对南京城管野蛮、粗暴执法的谴责。
城管执法,执的是什么法?究竟是维护公共秩序法,还是野蛮粗暴以示执法者的特权?无论是都市还是中小城镇,城管执法可谓是劣记斑斑,尽管他们也曾上街为路人擦过皮鞋,尽管他们也有跪地与商贩攀谈以示尊重,然而这样的作秀,丝毫改变不了他们利用手中权力暴力执法留在人们脑海中的影像。
南京城管打人事件证明,城管打人很顺手,手上有功夫,似乎属于平日里演练套路,因此近年来被城管暴力致伤者绝非少数。时下人们都认识到:法律的根本目的与根本宗旨,是维护公民的平等权利,并不是说凡戴着城管大盖帽或者戴着其他官帽的有“优先保护权”和“优先赦免权”更没有“胡作非为的权力”。即便商户不属于合法经营,而是轻微妨碍了公共秩序,也应该站在商户的角度上,做好充分的说服劝导工作。而不是拳脚相加,这本身就违反了和谐社会的宗旨,也违反了法律公平之要义。
笔者不是以偏概全,而是想说,我们必须在承认在城建设中城管发挥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必须看到有些地区城管很难说他们的行为实在维护社会稳定,甚至他们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地区的安定团结,其思想意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背离,其所作所为更是亵渎法律,严重影响和败坏政府形象。像南京这样的城管队伍如不来一此“脱胎换骨”,恐难取信于民!
我们即应该看到城管人员在城市管理方面确实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和我们直接相关的包括商贩们无照经营、占道经营、清理小广告等许多我们不清楚的环节,城管队员都在忙碌,甚至暖气温度不达标也可以向城管举报,可以说城管所管的事情包罗万象,但是同时也要看到城管队员执法犯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客观现实,
此前合肥就闹了一出“打错了人”而是为什么出现“打错人”问题出在城管队员身上,但根子却在管理层,看来“打错了”显得既可笑,又可怕。那么试问“打对了”就可以理直气壮了?哪条法律规定抓到真的传销人员就该用棍棒伺候?这种思维惯性究竟是源于什么样的执法逻辑?棍棒执法,如此黑道的手段,叫人不寒而栗。今天南京城管告诉我们“误会了”人们为什么不买账?是因为你既然上街执法就已经接受了严格的法制教育,做错了就要勇于担当,因为他所暴露出的问题不是“协官员”的问题,而是城管存在的通病。
如今,城管职业被贴上了很多负面标签,这恐怕不是公众的一厢情愿。我们不否认城管队伍中那些优秀工作者在城市的有序化中所付出的努力,然而管理者如何强化整个群体的职业技能,让他们的一言一行敢于接受公众的监督,而不是事后用所谓的“误会”来掩饰错误。文/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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