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从今年5月起,全国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患者在入院24小时之内,都要签署一份《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然而,新规颁布并号称要“强制执行”已经一个月了,北京晨报(微博)记者多方走访调查发现,多家大医院尚未开始执行。对于这一纸红头文件,很多医院用沉默与观望来应对。(2014年06月04日《北京晨报》)
记得《红包协议》一出,我就表示出特别兴奋,认为这顽固的“红包”总算是退出历史舞台了,当时就有说我“脑瓜子进水了”,但后来一想也对,现在有太多的事不是说一套做一套,因为,现实语境中,“两张皮”现象,岂止存在于医疗领域。而且,某医院的一名医生,由于退回了患者家属送上的“红包”,反被误解为“可能拿了更大的红包”。
从去年下半年,全国全面启动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为此,卫生部发布《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要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签字拒红包”的举措,当然要比不警醒、不签字来得好。但也不必讳言,倘若仅仅凭着这么一招“双向签字”,恐怕还是很难让一些“久病成医”的患者会深信不疑于“医生真的不收红包了”。
所以,“签字拒红包”的倡廉设计值得肯定,但也不能过于自信和迷信。尽管关于“签字拒红包”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争议不少,但是“拒收红包协议”的规定在一片争议声中还是如期推出了从本月起,二级以上医院都要实施这一新规。各地推行的情况如何?昨日有报道说,深圳市属医院签约率近100%。但又有报载,此规定在上海等多地大医院暂未执行。
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的指令,各地执行时却步调不一,有的甚至“搁浅”了,有媒体评论说:这在我们这样一个强调“令行禁止”的社会出现这种情况,实属罕见。这其中有究竟是客观因素限制,还是对规定有抵触,人们的确有不少的疑惑。在“用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的语境下,从第一份红包诞生就赋予了极强的生命力,并被医患双方所接受,迅速成为公开的“潜规则”, 我们可以相信,绝大多数的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同样对“红包腐败”是避之不及、深恶痛绝的。但是为什么“拒收红包协议”这么难落笔?原因有三:
其一,红包已经成为患者及家属的惯性思维,
除了正常医疗费用,对医生特别是主治医生额外关照必不可少,因为只有这样患者才有可能得到最好、最及时的治疗,“救死扶伤”是可以用钱来称和衡量的,所谓医护人员的那份神圣早已被人们看淡。医生不接收红包,患者和家属心里就不踏实,所以对于患者来说,不接收红包医患之间就变得生分。
其二,在利益面前总是不乏贪婪者,
我们必须看到红包在不少医务人员中已经成为计划内的灰色收入,毕竟有人在看钱下菜碟,金钱的诱惑力是不言而喻的,尽管已经开始提倡拒收红包,但还是有不少人收取红包,如果医患之间没有冲突发生这笔灰色是不会有人知道的,他们也知道患者在接下来的观察期或治疗期离不开医生的照料,所以有些默契用不着告知便可以心领神会。关键是这些人不再是少数,所以他们就成了“拒收红包协议”难落笔?的主因。
其三,有些医护人员认为这是对鱼的的侮辱,
他们从来不为蝇头小利所动,认为“拒收红包协议”这是对医生的侮辱,他们认为签这种协议,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事情,认为是给自己抹黑,言外之意我们每个医护人员过去没一个干干净净做人的,是对他们过去一直秉承清白做人的否定和不尊重。这些话都有一定的道理。笔者相信对那些自律性强,又有较高医德的医生来说,即便不签协议,他也会拒收患者的红包。但问题是对想要红包的人,签协议又如何?照收不误。任何契约规定,都得看“对象”。对于贪婪者一张协议也未必能阻遏住其贪贪婪的欲望!
其四,具体做法过于做作难以接受,
另外就是做法上有待于改进,目前是我们做法过于做作,所以才会出现,医生递上协议书,患者立马送上红包的的状况,在患者眼里这哪里是是“拒收”,显然成了一种“暗示”。笔者以为,也许把协议变成《告知书》,加强自律,提高内部监督更有效,因为目前在不少患者心理,送不送红包都有压力和思想负担,所以大家宁可破财免灾也不愿意在协议书上落笔。
卫生部拟通过医患双向签字的办法,从源头抓起和管起,让“红包腐败”日渐式微,显然是一种可行探索和有益尝试。但是具体做法上要操作可行,否则好点子也会出现病变!文/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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