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饭前散步,却遭飞来横祸,亮明公务员身份后,依然没躲过多名城管队员的棍棒围殴。4月20日上午,安徽省检验检疫局公务员高先生带着父母、妻儿、舅舅等亲人来到合肥市天鹅湖边散步,突然遭到现场数十名穿着城管制服的队员殴打。8人中,除两名婴儿外,6人不同程度受伤,一人骨折在医院治疗。4月21日,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称,城管打错了人,误将高先生一家当成了传销者。目前,城管大队负责人已赶到医院赔礼道歉。(2014年04月22日 南方都市报)
【事件回放】4月20日10:30分许,高先生一家人来到天鹅湖边散步。来到天鹅湖畔东边兰亭序观景石处时,走在后面的二舅付某头部被人袭击,听到呼喊后,高先生和家人立即上前制止。随后,十多名城管队员围拢过来,对高先生一家人拳打脚踢。高先生一边报警,一边向城管队员亮明自己的工作证、身份证以及父亲退伍军人优待证件等。但合肥城管队员并没有停止殴打。高先生称,在派出所,合肥天鹅湖城管大队王姓副大队长承认打错了人,称误把高先生一家当成了传销者。
【涉事人员】昨晚8时左右,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通报了事情处理结果:一、给予天鹅湖城管执法中队当班中队长金彪撤职处分,即日起调离现岗位;二、对违反文明执法规定,与游客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严重后果的天鹅湖执法中队的陈银群、卫松亭、徐文宏、李静等4名协管队员予以辞退处理。该事件的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随意评说】事件无疑再次把城管推到了风口浪尖,网友评论几乎也一边倒的谴责声指向了身穿制服的城管队员。笔者也觉得他们出手不凡、非同凡响,手持棍棒好不威武!虽然陈银群、卫松亭、徐文宏、李静等4名协管队员予以辞退处理。该事件的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算是给了民众一个交代,但是人们不解的是城管为什么会“打错了人”?城管现存的问题又仅仅“打错了人”那么简单?显然不是。
目前,城管究竟是什么形象用不着多费口舌进行描述,现在大家基本的共识是:城市建设没城管不行,有了城管更闹心。记得对于屡屡发生的城管暴力执法,不久前有人辩解道:目前存在城管执法体制不被尊重的问题。还责怪有些媒体将暴力城管的事情鼓噪得很混乱,给市民造成“城管执法就不是执法”的感觉。但是合肥城管究竟是怎样执法的?明眼人看得明白。拳棍棒挥舞基本是满圆无论哪一棒子打下去,都会让被害人伤筋动骨,即便对方就是传销者就该用棍棒说话吗?谁给的权利?所谓“打错了人”也逃不过民众对合肥城管野蛮、粗暴、知法犯法的谴责。
城管执法,执的是什么法?究竟是维护公共秩序法,还是野蛮粗暴以示执法者的特权?无论是都市还是中小城镇,城管执法可谓是劣记斑斑,尽管他们也曾上街为路人擦过皮鞋,尽管他们也有跪地与商贩攀谈以示尊重,然而这样的作秀,丝毫改变不了他们利用手中权力暴力执法留在人们脑海中的影像,即便有时会和颜悦色,也掩饰不住横眉立目满目狰狞的面孔。
既然我们都承认法大于天,那么法律在城管执法过程当中不应当对任何一方事实上存在偏袒。也就是说,不能先入为主界定城管执法一定遵循了法律,也不能先入为对方是在“暴力抗法”,那么从“法”的层面上讲城管打人就不是“暴力抗法”?
合肥城管打人事件证明,城管打人很顺手,似乎属于平日里演练套路,因此近年来被城管暴力致伤者绝非少数。时下人们都认识到:法律的根本目的与根本宗旨,是维护公民的平等权利,并不是说凡戴着城管大盖帽或者戴着其他官帽的有“优先保护权”和“优先赦免权”更没有“胡作非为的权力”。即便商户不属于合法经营,而是轻微妨碍了公共秩序,也应该站在商户的角度上,做好充分的说服劝导工作。而不是拳脚相加,这本身就违反了和谐社会的宗旨,也违反了法律公平之要义。
笔者不是以偏概全,而是想说,我们必须在承认在城建设中城管发挥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必须看到有些地区城管不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中坚,倒更像暴力团伙,他们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地区的安定团结,其思想意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背离,其所作所为更是亵渎法律,严重影响和败坏政府形象。像延安地区这样的城管队伍如不来一此“脱胎换骨”,恐难取信于民!
城管执法人员的专横施暴、城管负责人推卸责任、小贩可怜无助同时进入人们的眼帘,当善良人的同情心被唤起时,同情受打者、讨伐城管的呼声不绝于耳,相关的报道也更加抢眼,媒体追求的效应轻而易举地达到了。虽然笔者认为城管伤人事件应该全方位地、客观地看待。不过屡屡发生的城管暴力执法人们失去了耐心。
一、首先,部分事实就棍棒交加,那么对于其行为产生的后果,应当承担相当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就城管部门来讲,首先应当加强对城管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自律教育,我们会常常遇到相关事件之后有关部门举一反三,但实际真正起到了多大的作用?记得去年延安城管暴力执法后全国范围内就展开了一次自查自纠,还发起了重塑城管形象的活动,现在我们只能说合肥也做了不少工作,只可惜是官面文章纸上谈兵,对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并没有起到应有作用。所谓“打错了人”实在是可笑,因为没有任何人、任何机构、人司法条款可以让城管打人施暴,不要说此次打的是公务员就是其他人城管也没这个权利。现在的问题不是“打错了人”而是为什么出现“打错人”问题出在城管队员身上,但根子却在管理层,看来“打错了”显得既可笑,又可怕。那么试问“打对了”就可以理直气壮了?哪条法律规定抓到真的传销人员就该用棍棒伺候?这种思维惯性究竟是源于什么样的执法逻辑?棍棒执法,如此黑道的手段,叫人不寒而栗。
我们即应该看到城管人员在城市管理方面确实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和我们直接相关的包括商贩们无照经营、占道经营、清理小广告等许多我们不清楚的环节,城管队员都在忙碌,甚至暖气温度不达标也可以向城管举报,可以说城管所管的事情包罗万象,但是同时也要看到城管队员执法犯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客观现实,
如今,城管职业被贴上了很多负面标签,这恐怕不是公众的一厢情愿。我们不否认城管队伍中那些优秀工作者在城市的有序化中所付出的努力,然而管理者如何强化整个群体的职业技能,让他们的一言一行敢于接受公众的监督值得也应该付出努力。
我们不允许,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挥舞着棍棒打向民众,难道临武城管队员穿着制服,戴着大沿帽,聚众打死瓜农还将其妻打进医院都是一件令人发指的严重事件这么快就忘记了,因此,这起事件不是“打错了人”而是城管为何屡屡出手伤人!文/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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