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日,北京街头车行道斑马线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公众关注并迅速传播。事件双方是一名骑摩托车的外籍男子和一位过马路的中年妇女。事后出现几种舆论,“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1800元”、“中国大妈冤枉,她确实被老外撞了”,也有人把关注点集中在“老外用中文对倒地大妈爆粗口”上。(2013年12月04日 《新京报》)
关于这起发生在北京大妈被撞到被扶起,众口说法不一。目前事实已经非常清楚了,因伤情轻微,双方在交警调解下,最终外籍男子支付了精神损失费、医药费等共1800元赔偿金。但是大家对此事的讨论并没停止,因为“讹人”这个词太敏感、太热。再加之在扶起老人的这个问题上没有准谱,故而人们十二分的关注,而像我们大多数不在现场的人往往借助媒体了解此事并作出是非判断,因此媒体的相关报道一定要把握客观,全面。如果网友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时候或作出与事实不符看法还有情可原,但是作为媒体,特别是电视媒体,能不能激情调侃,只顾自己痛快而不顾事实呢?答案是否定的。
但是我们看到有的媒体,只将注意力放在大妈“讹人”角度来评说,什么“讹人都讹到外国友人身上了,丢人呀!.....什么斯文扫地。”等等,还用生动语言描绘大妈是如何“讹人”的,而对大妈被撞的事实视而不见,甚至对外国小伙粗话骂人,不予与谴责,大有中国人自嘲之态势。这种现象出现在草民的三言两言中也就罢了。但它偏偏出现在时事评论的电视中,装着纠结却调侃的那么起劲,意欲何为?究竟是在“扶起老人”问题上集合正能量,还是在往受伤社会肌体上撒盐。
当“讹人”成为社会热词,难道媒体人不该认真的反思在扶起社会正义的工作上我们欠缺得太多吗?当外国小伙用“你傻×,我×你大爷……”大骂被撞大妈的时候,我们究竟有感受到多少中国文化的广为传播被接受后的自豪,难道我们笑着调侃这些粗话,就能觉得宽慰,不能吧,我们恰恰觉得是丑陋和对中国文化的亵渎。
笔者的确感到舆论判决的反作用,他将人们带入思维混乱,善恶不分雾霾之中。如果我们将倒地者都先给他贴上“讹人”的标签,那么谁还会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原本不是问题的“帮扶老人”现在居然人们不敢触碰的洪水猛兽,难道不觉得奇怪吗?而在这个问题上媒体的确缺乏从正面积极引导,反而站在道德制高点,横加指责,推波助澜不断地将“讹人”扩大化,为不该扶起老人寻找支撑点,这是媒体该做的事吗?现在被撞倒的大妈要相关媒体公开道歉,笔者认为一点都不过分。她多少给那些掌握话语权的媒体敲响警钟,不能信口开河激情解说。
目前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外国小伙实无照驾驶,所驾摩托车无牌照,也许这一现象在外地并不多见,但是在北京这个国外机构的集中地,确实司空见惯,笔者经常路过使馆区和三里河一带,天色渐黑路灯初亮,就是这些外国年轻人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出没时间段,他们在非机动道内呼啸着从你身边掠过,而对于这一现象没听说交通部门对此进行过治理,因此无牌照摩托车近年来剧增,他们喜欢机械的轰鸣声,从中寻找刺激得到快感。但是这里危机四伏,事实上他们已经成为不遵守交通法规的“摩托一族”应该引起北京交管部门注意了。
笔者以为,在被撞大妈这件事上,不仅仅是1800元的医药补偿,还该有更严厉的违法违规处罚。另外像辽宁卫视《说天下》栏目的胡言乱语是不是该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或公开道歉。文/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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