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到武汉旅游的女青年帮助受伤老太太回家,多次求助警车未果,气愤之下朝随后经过的警车踢了一脚,“随即被警察铐住拳打脚踢并踹进车里”。对此,江岸区警方承认存在处置过当行为,正在对此展开调查,并已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警方称,女青年此前曾多次蹭警车回家或去酒吧。(13年04月12日京华时报)
对于这起因爱心引发的“突发事件”吸引了不少眼球.各家网媒和纸媒也纷纷报道此事,虽然后来对女孩的是游客还是常驻有不同的确认,但是基本事实没有改变,那就是警察有滥用刑具之嫌,女孩助人与得到的警方手铐,构成鲜明的对比和反差。而“警察的手铐是用来铐犯罪嫌疑人的,而不是用来铐雷锋的”言语,又将此事推向风口浪尖。
事件过程,笔者不比再此浪费大家时间。而对警方的道歉是否知错表示怀疑,因为事发后江岸公安分局表示要彻查此事,并对相关警务人员进行相应处理,直到目前我们也没有得到官方的公开说明和对涉事人员的处理意见,其实笔者也不希望警员为此丢了饭碗,只要以此为戒,做好警察,无愧于人民警察这赋予神圣使命的光荣称号。所以在处理意见上我们应该给警方足够的时间。却不料警方对女孩率先进行爆料:据民警调查,这名女青年并不是网友所说的在武汉旅游,她在武汉居住已有一段时间,从去年开始在武汉共有6次报警记录,其中两次是要警车把她送回家,另有两次要求警察把她送到酒吧,还有一次是她与酒吧发生冲突,砸毁设施,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如果这就是警方事后彻查结果,人们不得不怀疑当初警员的道歉是否有足够的诚意。警方的着力点究竟是在教育警员,还是在告诉人们该女孩,不是人们想象中的“最美”,而是有“不良”记录的。
警方的做法显然是为自己再挽回些面子,不顾一切的将该女子的旧事公诸于众。表明是在告诉大家该女子平时就是粗暴蛮狠的角色。那么请问,这一切与女孩助人为乐有半毛关系吗?警方此举仿佛重复着“曾经是贼,就永远是贼”的荒唐逻辑。既然警方通过一番努力“彻查”后的爆料,那么笔者也不妨试着解读该女子的种种。
首先,为何有6次报警记录,对此警方没细说我们也不便去瞎猜,但是她报警错了吗?有困难找警察这样的广而告之满大街都是,连娃娃都知道。
其次,两次是要警车把她送回家,在无助的情况下找警察在她认为是最安全、最有效,警察在她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特别在夜晚只有警察才不会做出图谋不轨之事。所以她对警察的信任胜过亲人。
再其次,砸毁设施,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这是她必须要为的不理智行为负责,恐怕这一条也是她在警方留下案底的主要原因。但这仅仅说明过去,说明不了现在,更无法证明将来。
而这一切当时现场的警员并不知晓,所以滥用警械成立。事后翻旧账为警察粗暴行为遮羞于事无补。不过这位女孩与警察有这样渊源还是出乎意料,看来她平时做事也是特立独行敢作、敢为的烈性女子,此时她需要的不是手铐和粗暴,而是进入淑女班培训完善自己。那么警方此时翻出旧账欲以何为?是否考虑到当事人的感受,难道这不是又一种伤害吗?在笔者看来,虽然女孩情绪激动,但是警员的态度也没好到哪去。特别在处置方法上确实存在不当行为,明晃晃手铐是一种常见的限制人身活动的警械,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在需要进行治安拘留或者刑事逮捕的情形下才可以使用,小姑娘并没有被拘留或逮捕,因此针对本案中的事实警察有滥用警械的嫌疑。
其实江岸警方再次表达对李某的歉意,并希望通过媒体表达:“湖南姑娘,感谢你的雷锋行为。对不起,希望这个小意外没有太伤害你!”也做得不错。后来可能是觉得有些委屈,觉得民众小题大做。所以才有了开始的爆料,结果却适得其反,不仅没有加分,反而暴露出警方虽向被拷女孩道歉但未必知错的真实一面,一件不大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引得全社会关注完全是警方处置不当、处理不妥所致。
笔者以为,警方要做的是教育警员严于利己按法办事,要懂得自己要为 民办事、解忧,而不是在百姓面前耍威风,更不是翻出那些毫无关联的“城南旧事”来伤害她人。在当下“不敢搀扶摔倒老人”成为社会痼疾的时候,难道不该给这位女孩多些掌声和鼓励吗?文/随意【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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