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李天一以强奸罪被批捕后网上一片哗然,正当人们一头雾水的时候,网上又爆出所谓的“李的76人律师团领队和法律大学副校长张爱国教授”群策群力,网上即可烽烟四起,人们开始质疑我们的司法是否公正,为什么法律面前不能做到人人平等?
稍安勿躁,关于“李天一案件”将近半个月过去了,人们的躁动舒缓了许多,不再发飙,而是静观其变,看看李天一获什么罪,法院在裁定中又该如何量刑。虽然大家通过李天一事件人们又一次难得的获取了一次自觉普法的机会。不过目前看来李天一更像编剧里的人物,只是编导是将李天一写成强奸或是轮奸的故事情节。但是人们依然疑惑重重,究竟谁在混淆视听,让人们真假难辨,是非不分。
第一,警方和检方以强奸罪批捕对吗?
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嫌疑人,主要依据侦查机关提交的《提请逮捕意见书》所提供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犯罪证据等,并按法律规定对上述事实、情节、证据严格审核后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那么在李天一以强奸罪被批捕是对的,因为目前法条上只有强奸罪而没有轮奸罪所以李天一以强奸罪批捕,没有问题,甚至在接下来的审理过程中也都会围绕强奸罪展开工作。但是作为强奸罪更严重的的轮奸行为,不可置若罔闻和更不能姑息纵容。
第二,李天一的年龄为什么会成为谜团?
我们知道确定一个人的年龄不是一件难事,可是在李天一事件的问题上,似乎这成了问题,这在我们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的,而目前在媒体上多半也是通过其父李双江的有关叙述儿子的场景来判断李天一的年龄,何年、何月、何日生这种考古对千年古尸考证才有的年龄推断,现如今要用在李天一的身上。不觉好笑吗?这种既不从医院取证李天一的出生记录,也不从相关的骨骼验证来作出科学的确定,却故意将李天一的年龄成迷,即便现在拿出医院的证明和测试报告都难以有说服力。因为在这段时间内足可以做出以假乱真的“证据”,所谓户籍管理更是瞎掰,李天一的年龄成迷荒唐事本身即使闹剧。
另外李天一的年龄决定他的量刑,至关重要,如果是未成年,从轻法落,无可厚非,《未成年保护法》,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按照我国刑法,轮奸妇女的量刑起点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犯罪情节,也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李天一为未成年人,在量刑上或有所减轻;那么依未成年人标准,对李天一的量刑很可能不会超过10年。所以李天一的年龄大有文章可做,或许它将是最高级别的国家机密。
第三,李天一的“第一炮”的主观意识谁说了算?
笔者注意到当有些人通过未成年还不足以减轻李天一的罪行的时候,便开始在李天一是第一还是第二做起了文章,这其中有法律不严谨的问题,“李天一最先奸女不构成轮奸”能否成立,从这伙人中说李天一是开的“第一炮”,是极有可能的,不管从李天一的身世背景,还是他在这伙人中的老大地位,让他尝鲜不足为奇。至于他的“第一炮”后是否主观意识上考虑到是否会有别人“第二炮”、“第三炮”只能看法庭是否采纳他的说法了,因为这里法律确实为李天一开了一个天窗,“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李宏塔在面对记者提及李天一事件以及近年来频繁曝出的各种“二代”们的负面新闻时,李宏塔没有直接回应,只是笑言:“我们老了,思想麻木了。”这位老人的态度给我们留下事件之外的旁白。如今的司法“不愿说、也不好说,最好的选择就是不说,麻木不仁。试问:在李天一事件的问题上,我们真的要做到“一日皮死麻木不仁,二日肉死针刺不痛。”的感觉吗?果真如此,才是全社会的悲哀。文/随意【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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