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亲李淑莲进京上访被遣返,随后家属被告知李已自杀身亡。尸检报告证明,李淑莲死前曾遭受殴打;随后,实施殴打之人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家属3年来一直得不到判决书,不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无奈之下,女儿李宁走上了母亲的上访路,裸跪广场。律师介入此案后,欲查阅卷宗,也遭到各方拒绝。(13年01月16日--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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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提到的李宁李宁长得很美,但是她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貌美,当然我们所关注的也不是这些,也无需再品味她的辛酸历程,我们从她为了死去的母亲讨回公道他不得不重走母亲的上访路过程中,看我们的司法实践有多少不仅人如意,为了讨个公道她甚至裸跪广场,如此残酷的对待自己,但始终没有还来应有的公道。天理何在?那么我们在这起事件中要关注什么?或者说事件所折射出的司法实践漏洞有多么害人?笔者以为有这样几个关注点:
第一,上访为什么无法得到保护,屡屡被扣上干扰公共秩序帽子被羁押。上访原本就是百姓遇到不公事,向政府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何来违法?但是长期以来我们的公安、司法机关,却常常以涉嫌违反公共秩序被拘留或被劳教,这其中还有由于多次上访已被列入黑名单,特别在北京这样的城市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只要在北京出现就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被请进拘留所,尤其是首都有重要会议和活动期间,瞬间拘留所爆满。人满为患,不得不将因违章驾车,酗酒打架被拘留但未到拘留期限的人员提前释放,为上访者腾出床铺,这种吊诡现象已经延续许多年。至今没变。为什么?
第二,李宁的母亲在羁押期间死亡,不管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羁押机关和当初的审判机关都应如实告知家属。她的母亲经过法医鉴定报告有明显的被打迹象,至于参与打人者是同室的犯人还是司法、公安公职人员所为不得而知,对于被害人家属至今也不知道母亲死于谁人之手,这里人们不能不怀疑凶手已经的严惩,是否真实,没有开庭便有庭审律师,欲盖弥彰,甚至根本就是一个弥天大谎。为什么?
第三,在事件中不许触碰尸体究竟要掩盖什么?李宁只有远远望着母亲冰冷的尸体连触摸的机会都没有,至于是被钝器所伤还被刺伤而亡只有猜想,以及母亲的内脏六腑还存在?更是一无所知。就连律师都无法通过查阅档案接近尸体查明真相,疑点太多,难道刑事被害人就该成为被遗忘的群体,他们的权益就可以被漠视和践踏?为什么?
第四,一纸判决求三年,为何如此之难,不是法律文书难措辞,而是怎么措辞都绕不开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和失职与失察。还有可能就是遮掩真相,以及不可告人的目的,甚至人们都有理由怀疑李宁的母亲生前有无受到性侵?还也尚未可知。
第五,为何剥夺律师的合法权益,阻止律师工作,且不说律师最终是否能否声张正义,但最起码的查明真相就十分艰难,司法机关为什还如此一意孤行坚持错误的做法,看来案情的确存在蹊跷,甚至牵连甚广,否则就不会这样阻挠律师办案。
第六,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总是习惯从观念不强上做文章,其实这是公检法利剑的掌柄人,就没有法律意识,有些观念需要慢慢形成,而关系到人民利益,生死攸关的问题不能慢慢来,而是要强制灌输,对公安、司法尤为重要。观念不强、意识没到位不是执法人员违法乱纪的理由。
最后,笔者还是要说我们的法律究竟是在为特权和权贵看家护院,还是为百姓做主还太平世界朗朗乾坤。《杨乃武与小白菜》是历史事件后舞台作品,如果今天“小白菜”重现,才是社会悲哀!文/随意【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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