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发函(国管函(2012)21号)给丁立国,对他在联合三十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表示感谢和支持,并明确说明将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
7月2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称,有望3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将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纳入行政问责范围,强化监督和制约等。此前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通过立法手段,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同时禁止鱼翅贸易,保护海洋生态平衡。(《第一财经日报》7月3日)
笔者注意到《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是人大代表丁立国在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旨在通过立法手段,禁止鱼翅贸易,保护海洋生态平衡;遏制政府过度的公款消费。就这样一个利国利民的《建议》国管局就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给予回复,虽然有些姗姗来迟,但人们还是给予了理解和宽容,因为,有总比没有好。也许是国管局的领导意识到建议中的问题不是小事,而是政府官员“舌尖上”的那些事,每一件都是兹事体大、马虎不得的,故而如此谨慎这样严谨的工作态度实在让人叹服。所以人们想来也会明白,一个回复都需一年有余,何况百官吃什么?怎么吃?怎么可能一蹴而就。
也许是因为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试想如果一个连鱼翅为何物都不知 ,美味的烹饪技巧都不了解的规定起草人,又如何准确地表达出鲨鱼不能杀?鱼翅不能吃?同时,规定制定者不能不权衡吃过与没吃过鱼翅人舌尖和味觉的感受,他们要营造食者不恋,未食者无怨的和谐,最好的办法就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尝到这上佳的美味佳肴。三年期限够不够,不够也没关系,因为“有望”已经埋下伏笔,有关部门已经考虑到其中一定有不可知的不确定因素存在。问题是在于到时文章怎么做。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官员还是一介草民都有从众心理,特别对即将不能做什么特感兴趣。所以才有网友说: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官员们3年之内还可以放开肚皮大吃鱼翅吗?会这样吗?一定会。所以对《建议》迟缓的回复,笔者以为:在某种程度上讲也存在抛石听响声,看看有多大动静。侧重要感觉各级政府官员的实际反映,这样规定制定才可以拿捏得准,百姓骂你是可以紧闭门窗,两耳不闻传外事,而当官的骂你会有刀刀捅在心窝子上的感觉,备受煎熬。
那么一个禁食鱼翅令需要三年吗?如果按一贯的做法当然要,一年试点,两年总结,三年推广。还要在不断地总结中完善。
但是人们马上意识到,一道禁食鱼翅令不会解决公款消费,别看用三年的事件制定规定有些久了,但是真正落实起来,见诸于行动可没那么简单。因为,禁食鱼翅令不会对勒紧财政的钱袋子起到太大的作用。其次是,国管局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混乱体制下的有令则行,也是老子查儿子,儿子骗老子,老子儿子合伙蒙孙子。
在者,目前的官场早已把“变通之术”,研习的炉火纯青。笔者大着胆子推断,如果有数据可以做出统计,在未来这三年的缓冲期,用于鱼翅的公款消费,会远远超过过去十年的总和。因为,现在无法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必须做到事无巨细,做到公务宴请中的每一道菜都可以明明白白地呈现于纳税人眼前更是一厢情愿。
但是在这么多的问题中最重要的还是要从源头阻隔公款消费的涓涓溪水和根本改变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吊诡体系,否则三年之后“禁公款食鱼翅”令也会成为一纸空文,最终只是对民意的又一次娱乐。文/随意【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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