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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前买房没出息”这话太武断

(2013-01-17 08:48:13)
标签:

婚姻家庭

城市

生活

文字

育儿

书小落 文

 

     15日,出版人路金波在微博发表一篇言论引起网友热议,他称建议但凡有些条件的中国大陆青年,在30岁前要去过4个城市:台北、东京、纽约、拉萨。这对了解世界有帮助。并称35岁之前买了房子的小伙子,不会有大出息。而不少网友纷纷表示不知道路金波定义的大出息是什么,不应该把自己树立为别人的人生导师。

 

     毫无疑问,路总的这番话,是在教育小辈们如何做个有出息的人,出发点还是好的,但将自己作为一支标杆或者说按照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是不是太过武断了。毕竟,购房这一档子事在中国早已形成一种风气,买房最终目的还不是为了“居者有其屋”。

 

     当然,路金波的话也不全无道理,至少让人们听到了路总也是个反对“做房奴”的人,他之所以鞭策年轻人“35岁前买房没出息”,也可理解成“35岁前要先建功立业”,其中似乎还隐含着规劝年轻人“按实力购房”的道理,按理说,这话还有点道理,只是,这话说得太“重”了些。

 

     这话无疑在说“所有35岁之前买房的人都没出息”,这“搂草打兔子”的“买卖”做的未免牵强了,拖了一群人下水,这让现代购房的屌丝青年们情何以堪?要不是为了结婚,为了脱离租户一族,为了有个自己的家,谁愿意倾囊而出去做房奴呢?谁又不想和路总一样把钱留下来出去走走开开眼界搞搞事业?可是,每个人的实际情况毕竟不一样,能比得起路总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因此,路金波所谓的“35岁之前买了房子的小伙子,不会有大出息”,只说对了一半。对于不少人来说,即便35岁之后也买不起房,而不买房的年轻人,过了35岁就有出息了吗?相反。坊间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说,35岁买不起房子的男人都没出息。要说这跟“有车有房”的“事业男”挂钩,我想路金波也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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