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小落 文
“孙子没有完成作业被老师打耳光了,这我还能理解。但老师让全班50名学生都来打娃耳光,这我接受不了……”昨日提起这事,(陕西)安康的池老太心里实在不是滋味。12岁的小明(化名)在日记中写道:“幸好我的自尊心不强,要不然(我)就完了。”(华商报)
关于小学生被掌掴的新闻屡见不鲜,这些都暴露出“中国式教育”下的丑态,个别素质低下的教师时常干着禽兽不如的行为,对待这种行为,似乎已经到了需要立法来强制约束的地步。
小学生未完成作业被老师要求全班同学轮流打耳光的现象,已不能作为单一的体罚事件来看,仅是一次作业未完成就要被掌掴50耳光,考试不及格呢?岂不要罚的更重。这种后果足以令人恐惧,何况一个年纪还小的孩子。从这一点上来说,这样的教师,心理是扭曲变态的。跟着这样的教师,学生也好不到哪儿去。
为什么这么说?老师再如何也不该让全班同学去打未完成作业的同学。“伙同暴力”不就等于,自己拿刀杀人还不够,还要强迫他人同自己一起行凶作恶,对只有小学水准的孩子而言,这也会影响他们的人生观和道德观,甚至给一些孩子留下不可抹去的阴影。那么,再去谈什么“严师出高徒”,又有何意义?
我一直以为,只有在我那个年代,才会出现那些揪耳朵打耳光的老师,因为他们确实希望自己所教的每一个学生都能成才,但好歹他们也只打顽劣子弟,更不会要求同学去打同学这种侮辱同学人格的行为。为何今天屡屡出现过去的种种打骂体罚现象?为何屡屡出现在小孩子的身上?只能说,我们的“中国式教育”真的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如,怎样因材施教,因人而异。人性化教育可不可以再多一些。
其实,比这更值得深议是“打人犯法”该不该被列入教育规定中,毕竟,任何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被残虐后,禽兽教师,付出的只是那么一丁点停课停职的代价,而这些,并不代表他们可以为自己的罪行去赎罪,甚至他们的背后还有很多“前赴后继者”敢于挑战这样体罚孩子的极限,因为,光有道德约束而没有刑法的约束,很难彻底斩断那只伸向孩子的“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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