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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小落文
近日,家在汉口的王小姐与男友举行了婚礼,没想到在婚礼上被许多街坊低俗“闹婚”,让她十分尴尬。事后发文吐槽:“新娘要挽着公公的肩膀,在公公脸上亲一下。”王小姐没有照做,邻居便指责她不听话。“婚宴上,又是一番生拉硬拽,甚至在我公公头上放个盘子,边敲边说‘爹爹头上敲得响,想么事,想媳妇……’实在不堪入耳,最后我躲进了化妆室。”(长江日报)
其实,闹婚无非图个喜庆,应适可而止,不应过分夸张。儿媳妇是儿子的女人,怎样欢腾,应围绕新郎新娘展开,而不是一味的在公公和媳妇身上玩低级娱乐,这只会让原本喜庆的民间习俗变得丑陋不堪,像王小姐这般被强逼着和自己的公公亲热,这算什么习俗?又有何意义?倘若不抛弃这种恶俗,只会令新郎和新娘尴尬蒙羞。
再者,媳妇真与公公当众亲热,岂不乱了伦理。其实,关于闹婚过头的悲剧屡有发生,如新郎喝醉被人代行洞房;新娘被视为公用亲热的对象;新郎新娘在婚房中被逼低级闹洞房等,而原来那些喝交杯酒、咬苹果、亲吻示爱似乎都被人们甩到了脑后,随之则来的却是那些低俗不堪的男女互动“性”娱乐,不禁让人诘问,闹婚到底是闹喜庆还是闹性事?若闹男女之事,就失去了闹婚的真正意义。
有人认为,“这种市井文化,粗鄙不堪”。其实,市井文化并不粗鄙,粗鄙的只是一些人扭曲了它的本质,习俗只是用来张罗喜庆的一张方式,人们却将它当成了低级玩味的象征,这种象征必然可以打着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一指天下,视文明于鸿毛,甚至可以用来指责破坏和干扰它的人或事,就像王小姐没有亲公公被邻居指责不听话那般。可是,这种令人尴尬的习俗更像恶俗。为何不抛弃它。
一个令新郎新娘尴尬万分的恶俗怎能长久?它必然迎来文明社会的排斥和遗弃,时代一直在改变人们,从封建到开明,甚至开放,只是,让人遗憾的是,废除封建体制留下来的死角,可见一斑,一些该废除的低级恶俗仍然存在,也因为它的存在,让人难以想象,新婚燕尔当众蒙羞,何时才能是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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