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拍卖土地涉嫌“一女二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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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拍卖土地涉嫌“一女二嫁”
——晋州市国土资源局一宗土地出让拍卖纠纷调查
“天上岂能掉馅饼?本来认为有利润才进行拍卖,没想到现在成为了一个块“烫手的山芋”,我们怀疑此次拍卖的主办方晋州市国土资源局有暗箱操作之嫌。”面对《成交确认书》,贾民建一脸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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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晋州市国土局委托河北省泽融拍卖公司对该市【2011】07、14、15号三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拍卖出让,出让年期70年。当日,贾民建所在的石家庄广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3210万拍得14号土地。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所拍宗地上的部分建筑物已经另卖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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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浓缩:“拍得的商业用地已被提前开发”
2011年11月17日,晋州市国土局委托河北省泽融拍卖公司对该市【2011】07、14、15号三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拍卖出让,出让年期70年。其中的14号位于晋州市丁家庄村东,地上有八栋住宅建筑物,且均已封顶,不仅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而且拍卖的标的物其自身的成本价值对比起拍价计算,有很大的盈利空间,石家庄广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遂决定参加本次竞拍。在交纳了160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后,并最终以3210万元的成交价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物。
拍卖成交之后,该公司工作人员到拍卖标的物现场查看时,发现八栋住宅建筑物已经售出大部,已经有业主入住且有施工人员在进行地面硬化作业。经调查得知,拍卖地块上的房屋建筑物由丁家庄村委会的开发单位完成,并且大部分房屋基本上都已经按照商品房进行了出售,该社区的名称当地人称为“丁家庄小区”,售楼部就设在丁家庄村委会。
据石家庄广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贾民建介绍,公司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与晋州市国土资源局和河北泽融拍卖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晋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说她们早就知道拍卖房屋出售的事实,具体情况需要她们的领导进行答复。而河北泽融拍卖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称,他们也不知道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也没有现场查看过拍卖标的物。
现场走访:小区已有新婚夫妇入住
12月1日,记者到晋州进行了实地采访。按照晋州市国土局在公告中提到的位置,记者驱车很快找到了丁家庄村的这块出让地块。正如晋州市国土局在售卖文件中所述一样,这块被称为14号地的地块上已经有八栋盖好的多层建筑,小区的部分路面已经完成硬化,如果不是售卖文件中提及这些建筑,谁也不会想到这块土地还没有取得出让权。
在小区门口,记者碰到了两位看护小区的老者。看到记者要进入小区,他们立刻警觉地问“你们找谁”。当记者上前询问小区的住房卖不卖时,他们显得有些紧张。其中一位在犹豫半天后,吞吞吐吐地说“现在不卖了,你们要买就去大队(村委会)吧。”
看到记者要走进小区,两位老者用明显带有阻拦的口气说“别进去了,现在不卖了,还进去干嘛。”当记者提出看一下房屋结构时,两人才不置可否地让到了一边。
进入小区后,记者看到一些施工的设备还停放在里面,一些路面上还盖着养护的熟料薄膜,显然刚完工不久。等到走到里面的一栋楼前,记者看到这栋楼的三楼居然有人已经搬入。从窗户上以及单元门口张贴的喜字看,主人显然是新婚的夫妇。而门口散落的鞭炮屑,则说明主人刚搬进去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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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后走出小区,来到村边询问了几位村民。村民们介绍说,这个小区早就开始卖了,已经卖出了大部分住宅,现在好像出现了什么问题停卖了。你们如果真想买的话,去找村委会主任,他家就在那边。村民指着路隔壁那边的一排排小二层楼说。
深入调查:国土部门回避
土地还没有出让为什么就已经进行房地产开发了呢?国土部门只负责人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为什么连同房产一起拍卖呢?
12月1日上午,记者带着以上问题来到了晋州市国土局进行采访,办公室工作人员初步了解了情况后,答应联系局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然而,几分钟后,这位工作人员答复说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都不在单位。对于记者“上班时间都不在单位干什么去了”的询问,只简单回答了一句“不知道”。记者随后按着常规,分别敲了几间安着铁门的办公室都让记者吃了“闭门羹”。
记者查阅了《晋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以下简称《须知》),《公告》的日期是2011年10月28日,而拍卖时间是2011年11月17日。根据《土地拍卖的一般程序及准备》“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
在《须知》中记者还发现,在“第三款,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的“第四项,动工及竣工时间:受让人应于2012年2月1日前开始动工建设,于2014年1月31日前完成施工项目建设,并申请施工验收”;在《须知》“第四款,竞买资格和要求”写道:“根据2011年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9期:因宗地上建有符合城市规划的建筑物,受让人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将市政府批准的建筑物评审金额3534.62万元缴纳到市财政局,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http://s7/middle/64d07cc9hb40fb6fab0a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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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纪要”到底是什么内容?建筑物评审金额的依据是什么?作为《成交确认书》的签字人,石家庄广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贾民建,曾多次索要这份“纪要”及相关文件,都以“先交纳出让金”及地上建筑物的全部价款为由遭到拒绝。“拍卖已经成交,为什么还不让我们查看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如果我们交了出让金,看不看纪要还有什么意义?”贾建民表现出一脸的无奈,因为这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呀!
记者了解到,这宗地面积34051.57平方米,出让起始价3064.8万元,宗地增幅度为25万元,当时拍卖时只有石家庄广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参与,拍卖成交价3210万元,再加上建筑物评审金额共计6744.62万元。“这倒无所谓,可已经卖出去的楼我们怎么收回呀!”贾民建觉得很委屈和焦急,因为离12月17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尽在咫尺。
12月14日,记者再次来到晋州市国土局。8时40分,记者推敲205房间的门无人应答。旁边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局长不再,今天就没有看到局长的车,好像是开会去了,找局长最好要提前预约。
无奈,记者来到晋州市政府希望找到答案,门卫了解到情况后,政府办传话,去找县委宣传部。记者来到宣传部说明情况后,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忙上帮助联系相关人员。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宣传部的这位工作人员非常地热情,“镇的领导一会儿过来。”一个小时后又说,国土局的领导过来。此时,时针已经指向了10时40分。“11时不来我们就不等了!”。11时40分,这位工作人员说,国土局的领导在开会,如果有什么事,可找姓于的副局长联系,并告诉了联系电话,记者只好怏怏离开。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于副局长的电话传来的只是“你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律师观点: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
河北济达律师事务所王占命律师认为,合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而晋州市国土资源局拍卖的该市
进一步讲,晋州市国土资源局在竞买文件中载明是根据2011年晋州市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9期出售拍卖宗地附带地上建筑物的,并要求受让人于拍卖成交之日30日内将市政府批准的建筑物评审金额3534.62万元交纳到市财政局,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这说明晋州市政府对该宗地块及其附带地上建筑物的现状是清楚的。
拍卖宗地及附带地上建筑物当地人称为“丁家庄小区”,售楼部就设在丁家庄村委会,在当地几乎家喻户晓。现该地块上的大部分房屋已经按照商品房进行了出售,晋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也承认他们早就知道拍卖房屋已经出售,但在竞买文件中却隐瞒了如此重大事实。因此,本次拍卖属于典型的一房二卖行为。
国土部门代表国家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其严肃性、公正性、公开性不容置疑。然而,晋州市国土局在此次土地出让中,却出现了诸多让人费解之处,不知是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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