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善款及物资使用说明
(2010-03-03 1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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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侣动物动物保护救助捐助志愿者账目公开透明规范 |
分类: 志愿者组织 |
1,每发起一项定向募捐(如某一特定动物、某一特定事件中或某一地点的流浪伴侣动物),如无特殊说明的,在2周之内收到的款项归入该定向项目名下(单笔定向款项除外,如狗狗绝育,免疫或团队宣传等);
2,两个项目同时募捐的,无特殊说明的,时间交叉部分收到的款项由两个项目共同支配;
3,日常收到的款项,如无特殊说明的,归入总账户,统一使用;
4,如享有定向款项的动物应急救治告一段落,情况稳定(如已找收养或寄养),应急阶段支出的费用结清后仍有剩余的,将余款归入总账户,统一使用;该费用与第一救助人和收养人无关;
5,犬只经收养进入家庭的,应按法律规定办理犬证,其费用由收养人承担;
6,享有定向款项的动物其余款已归入总账户的,如情况变化需要再行支出的,直接从总账户中支付,如果支出款项数额较大需另行募捐的,是否启动专项募捐,视情况由团队核心成员集体决定;
7,团队募集用于团队公共支出的mocha基金定向款项,在紧急情况下可借用为救助款项,待紧急事件结束后若因该事项募集的定向捐款有剩余的,可补回;但不可反向挪用。即,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得将救助款项挪用为团队公共支出费用;
8,团队募集的物资如有结余,为救助更多的流浪伴侣动物,避免物资积压和浪费,在做好考察后,可转赠其他确有需要的救助个人或团队,前提是其救助理念科学理性,管理有序,口碑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