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规范二十条
(2013-10-11 15: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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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教学研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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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上课前必须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严禁教师带手机进入教室上课或者在课堂上接打电话。
2、教师必须提前三分钟到教室门口进行等候,组织维持班级学生纪律。
3、上课铃响,教师进入教室,师生相互问好。教师要坚持讲普通话,书写字体要规范工整。
4、教师清查班级学生人数,发现有学生缺课,及时向班主任反映情况。
5、课前五分钟育人活动或者提问旧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6、教师出示学习目标,组织学生自主学习,要求学生快速、大声地阅读教材,一边阅读一边用笔批注学习中疑难问题。
7、教师讲解知识要分清主次轻重,对学生已知的、理解的、非重点知识,要快速推进教学进度,一带而过。或者学生代讲,老师提问等形式进行处理。
8、对于本节课的重点难点知识,教师要激情饱满,声音洪亮地来讲述,教师可以通过演示、板书、小组讨论等形式来强化重点知识,对于学习难点,教师要抓住学生学习知识的受阻点、易错点、易混点,老师要用精炼的语言来概括,归纳知识,突破难点。
9、在课堂上,教师要求学生精神饱满,积极参与学习小组的学习与讨论中,踊跃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学生回答问题时,要立整站直,声音洪亮,有条理、按照老师的要求回答问题,杜绝学生回答问题时,站立不直,声音很低,或长时间一言不发,耽搁学习时间。
10、教师在进行问题提问时,要面向全体学生,要重视优生,关注学困生,对于较简单的知识,可以提问学困生,对于较难的能力习题,侧重于优生。
11、教师在课堂上在讲解知识同时,要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对学生的听课、阅读、做课堂笔记和答题等要做出明确详尽的要求。教学中老师要对知识进行概括归纳,系统整合,要培养学生的各种审题思考能力。
12、教师在组织学生进行课堂练习时,要及时反馈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了解学生答题的正误,要求每个学生准备一支红笔,随时进行学生自评和小组互评。
13、教师在教学中,要本着“严谨、求实、负责”的治学态度,要求每一位学生。理科要注重知识的规范和严谨,强调解题的步骤和过程,公式运用,单位格式等,文科要求强调学生答题的条理性规范性和完整性,每位老师都要要求学生作业要书写整洁、规范。
14、教师在设计选用课件时,要注重实用简洁大方,不要出现过于华丽和不必要的音响效果,避免喧宾夺主。
15、教师在授课时,要设计好板书,板书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忌过于简单或过于繁琐。倡导用彩色粉笔标注出重点知识。
16、教师讲解知识一般不宜超过30分钟,学生的训练习题时间不低于15分钟。
17、严禁教师在课堂上坐凳子上课,严禁老师在上课期间走出教室,严禁教师在课堂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把学生赶出教室,剥夺学生的学习权利。不允许学生在上课期间不在教室,去干与教学无关的杂事。
18、在课堂上,老师要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教师要学会运用幽默、冷处理等教学机智,避免发生与学生正面冲突和大声训斥学生的现象。
19、教师在临近下课时,应当给学生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要结合基础训练教辅资料,并对作业的书写质量提出具体的要求,对学生的作业老师要做到全批全改,对部分学生要做到面改。
20、下课铃响时,教师应该立即停止教学活动,严禁老师拖占学生的课间时间,教师宣布下课,师生互致问好,教师走出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