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知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2016-09-21 09:02:4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不属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是否属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实务中一直存在争议,有三种观点:

 

1、保证金属于现金

 

依据:现金流量表准则讲解中定义的现金包括“其他货币资金”,且与该科目的核算核算内容一致。票据保证金属于“其他货币资金”,故属于现金。

 

2、3个月内可用于支付的票据保证金属于现金,反之不属于现金

 

依据:2006年5月中注协的咨询意见,即以“3个月”期限作为保证金能否视为“可以用于随时支付”的判断标准。

 

3、保证金不属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1)不属于现金的依据:现金的定义中规定“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票据保证金属于借款的质押物,和任何用于借款质押的银行存款一样,不论时间长短,都不能随时用于支付。

 

1种观点,出自准则讲解中的列举,与准则对现金的定义存在冲突,“其他货币资金”不可能无条件的全部作为现金,故判断是否属于现金应以准则条文为准。

 

2种观点,中注协讲解非强制标准。借款质押是强制性的,是否能用于支付不是公司能够控制的,不能理解为随时用于支付。

 

2)不属于现金等价物的依据:现金等价物定义中,现金等价物首先是“一种投资”或“闲置现金的存放方式”。保证金当然不属于投资,所以无论期限是否在3个月之内,都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火热报名中】

票交所筹建及电票营销与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

银联信票据业务联盟将于2016年9月24-25日杭州举行《票交所筹建及电票营销与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邀请实际参与票交所设计专家对11月份即将落地的票交所进行讲解,从票交所的模式、对商业银行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帮助商业银行在票交所正式落地前占领先机。针对目前商业银行开展电票业务中客户对电票认知不够、电票开票量不大等情况,以供应链融资为营销切入点,以帮助商业银行提高电票开票数量,实现商业银行盈利。通过揭示电票业务中容易忽视、遗漏的风险点,帮助商业银行掌握电票业务的安全性操作技能。

 

http://s14/mw690/001QjSs4zy750V7R4lL7d&690

更多课程详情扫描二维码进入银联信淘宝咨询哦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