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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工程机械信用租售中,融资租赁呈持续高速发展的态势,占据了主导地位。工程机械融资租赁,指出租人(即融资公司)对承租人所选定的某型号工程机械,进行以其融资为目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工程机械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其主要特征是:由于工程机械的所有权只是出租人为了控制出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在合同结束时最终有可能转移给承租人,工程机械的购买与否由承租人选择,维修保养也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通常只提供金融服务。
2014年3月1日,《最高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结合《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给工程机械融资租赁带来较大的影响,笔者结合实务,从承包人角度,探讨工程机械融资租赁承租人常见如下三个方面的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一)质量瑕疵难追究风险及其防范
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除了出租人和出租人外,还涉及出卖人。出卖人和出租人是买卖合同关系。工程机械是通常由承租人选定的。这是融资租赁标准做法。一旦工程机械出了质量问题,承租人往往难以追究出租人责任。
对此,承租人可以:
(1)在签订合同时,查明工程机械质量条款及保修条款,尽量要求出卖人承诺向承租人承担质量责任;
(2)在签订合同时,保留出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干预选择或直接确定工程机械的证据。比如录音、来往函件等。出租人干预选择或直接确定情形有:出租人在承租人选择时,对工程机械选定起决定作用的;出租人干预或者要求承租人按照出租人意愿选择的;出租人擅自变更承租人已经选定的工程机械的。
(3)发生质量问题时,融资租赁合同或中买卖合同约定的只能由出租人行使对出卖人的索赔权的,或者有出租人干预选择或直接确定工程机械情形的,或者签约时出租人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未告知的,在书面向出卖人反应的同时,书面通知出租人向出卖人索赔。
(4)发生质量问题时,不具有(3)中情形,书面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同时书面通知承租人需其协助的具体事项。
与之相关,交付工程机械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未在约定交付期间内交付工程机械,经书面催告,在催告期满后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拒绝接收工程机械,应同时书面通知出卖人和出租人。
(二)空白合同后填写风险及其防范
承租人融资租赁工程机械设备时,出租人处于强势地位,通常使用出租人提供的空白格式合同文本。这些空白格式合同对出租人极其有利,对出租人极其苛刻,甚至还潜伏着许多陷阱。
空白格式合同在工程机械租售中十分常见,承租人签订类似融资租赁合同时,首先,应看清看懂空白格式合同,先填写完空白后盖章,每一页、签署栏及手填写处均应盖章,决不能只盖章不填写就交给了出租人。其次,在填写盖章空白合同后,应要求出租人同时盖章并将其中一份返还。再次,不得已单方面填写盖章空白合同交出租人的,应该请出租人签收,并及时书面催要出租人盖章的合同。最后,在收到合同后,应仔细查看合同是否有改动,如有,应该书面通知出租人纠正。当然,在签订工程机械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还应注意空白格式合同实体内容约定,比如租赁期间届满工程机械归承租人等。
(三)欠付解约高赔偿风险及其防范
除了上述空白格式合同风险及质量瑕疵追究风险之外,承租人面临的最大风险是欠付租金的风险。租金支付承租人的主要义务。如第二部分所述,除非工程机械出现质量问题且系依赖出租人技能确定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的,承租人没有理由拒付或减免相应租金。
承租人欠付租金时,出租人有权选择继续履行,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并逾期违约金,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收回工程机械,要求承租人支付解约违约金。出租人解约情形包括:承租人欠付租金达到两期以上,或者数额达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
如何避免出租人因承租人欠付租金解除合同、收回工程机械时巨额的解约赔偿风险呢,出租人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应对:
(1)提供依据说明合同是出租人为反复使用而指定的格式合同,比如提供该出租人的其他融资租赁合同,要求按照不利于出租人原则理解合同有关解约赔偿的约定,甚至要求因相关约定是无效按实际赔偿。
(2)尽量避免拖欠租金,即使欠付了,也尽量与出租人协商,避免被解除合同。
(3)既然解除了合同,剩余租金就不应再支付了。在第二个案例中,出租人既要支付解约违约金19.6万元,并支付5个月的租金21万元。尽管这是合同约定,但要求支付5个月租金不能成立。
(4)解约违约金太高,不能超过解约前未付租金等款项减去收回工程机械设备价值。在上述第一个案例中,法院如何仅判决支付6.5万元的解约违约金呢,笔者可以作如下推理:
工程机械融资租赁是一类十分常见却又比较复杂的工程机械租售方式,出租人在避免其风险的同时,也加重了承租人的责任、加大了承租人的风险。承包人在三次经营中,享受工程机械融资租赁融物便利的同时,要认识到融资租赁和普通租赁不同之处,格外重视该类合同质量瑕疵难追究、欠付解约高赔偿、空白合同后填写三大风险,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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