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在农村山地劳作,因为犯了血栓,半个身子麻木,瘫倒在地爬不起身子。幸亏邻地发现,拨打“120”,急救车抢救及时,没有贻误时机,头天傍晚住院,第二天中午便恢复往常了。
按说,的确应当感谢医生治病救人,功德无量。
可有些小事情如鲠在喉,觉得不吐不为快。
丈母娘好了,躺在病床上欢喜异常,可能发病前她自己都下意识地想到“瘫痪”,没想到恢复如此之快,自然有说有笑的。说着说着,丈母娘又提起急救车路上收了三百六十块“车费”的事,话里明显有疼钱的意思,我宽慰她说:“您在这里住院,一天就要花个千儿八百的,还在乎个三头二百的?别去管它,治好了病比什么都重要,没有什么比您的身体更重要了。”丈母娘点头称是。我的意思是,既来之则安之,咱现在是花钱消灾,住院要花多少钱呀,大钱都花进去了,对比起来,区区二三百块钱,不足为题。咱不能光算小账不算大帐。
急救车收钱的事是昨晚老丈人提起的。他说半路上人家就跟他要钱,他给了。同病房的病号有说以前“120”的急救车是不收钱的,有说收钱的可能是假“120”,电视上还报道过这事呢。老丈人说不可能假,人家还给开了正式收据呢。
急救车到底应不应该收费呢?我还真说不出个寅卯来。以我个人的的决断,人家出工出力的,应当收费,不能白干。不过,收费应适当,要体现“救死扶伤”,来回四十公里收费三百六十块钱,好像有点高。毕竟,病号是往你家送钱的,后面医药费才是大头。
这事咱就不提了。我想提点小事。
老丈人说急救车收费这时候,邻床有一老者对我说,别说别的,一个小方凳子,一天都要收费二元,这是哪来的规矩。我对他报以苦笑一声,并没多想,毕竟二元钱,现在说来太轻微了,太微不足道了。
护士过来给丈母娘拔吊瓶的时候,看见邻床一对老头老婆各占一个床躺着,占用了别人的床,就大声对他们说,医院有规定,晚上占用别人的床,一宿要收费十块钱的,微机存档,同住院费一起结算。护士怕老人耳背听不清,还故意大声说了几遍。
还有,回家的路上,老婆说以前住院还给个破塑料脸盆,现在连这待遇都给取消了。
应当不应当收费?能不能给病人或者病人家属提供点人文关怀?
回家我就琢磨这事。医院是花纳税人的钱建的,按理说应当服务民众,树立良好形象,但不应当处处为“钱”着想,在“钱”的问题上斤斤计较。你想吧,你一个大医院,天天人满为患,日进斗金,你不至于为那么几个“小钱”太抠门了吧?你要明白,扑到医院门上来的,大部分都是老少羸弱,要体现社会人文关怀,要大度,不能妇人之见,这不是个服务态度问题,是原则。
现在卖菜的都懂为了招徕顾客,三毛两毛的最后就不算账了,你不懂?
最最重要的,国家实行职工医疗保险、农民新农合之后,到处都是报销的,国家财政补贴了大笔钱款,这钱被谁赚去了,不是被你赚去了吗?你啥时还少要了老百姓的钱吗?名义上老百姓有报销,实则对比以前不少花钱,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水涨船高嘛。你得了大便宜了,并不是说你运营举步维艰,老百姓的几个小钱,你不待这样斤斤计较的,是吧?做做样子也好嘛。
医院不是“穷疯了”,是为钱闹腾的人快要“疯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