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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邻居抓了一大捧樱桃在桌子上,说是乡下捎来的。闪进脑子的,最是这不经意的讯息告诉我,樱桃熟啦。
我喜欢吃樱桃,没道理的喜欢,以至于每年这时节都有所期盼。樱桃上市了,街头巷尾,或者热闹的去处,都有三三两两的农民蹲在那里,身前有一两个藤条编的篮子,里面用包袱盛着绿蒂红莹莹的樱桃,无声的叫卖。外地早熟的樱桃我是不屑一顾的,吃起来没有滋味,平平淡淡,单等本地的,等卖的多了,看着是农民,出门办事,或是闲来无事,顺便捎一兜回来。因为偏爱,逢着便买,加上亲戚熟人送的,家里樱桃不断。
今年第一次买樱桃是在前几天的傍晚。因为拗不过妻子,晚上决定出去吃米线,尽管我和儿子都有些不太情愿,但总是强过在家吃吧,呵呵,权当陪她了。路过一巷口,看见有卖小樱桃的,便买了一兜。看米线上来尚需一段时间,让服务员给洗了一盆,边吃边等。我吃得最多,因为怕撑着,特意要了小碗米线,也感觉肚子舒服了,还颇有新意,美其名曰樱桃沙拉米线,不错,一举双得。不消说,余下的樱桃当晚回家便让我一扫而光了。
现如今樱桃有了大小之分,大樱桃果大肉厚,有红得发紫的,有浅黄微红的,如果不是侍弄樱桃树的农民,品种多得很难辨认。我喜欢吃甜津津微酸的那种,但不少大樱桃看起来红润诱人,逗人喜爱,吃起来却酸溜溜的,不中意。市场可不管,只要是红莹莹的便于贮藏的大樱桃,能吸引顾客眼球的,都是抢手货。这不是我的最爱。我最爱的是本地的小樱桃。
这小樱桃红似玛瑙,玲珑剔透,大如弹丸,小如珠玑,味甘微酸,尤其着人着迷的,是它的果肉不同于大樱桃,决不是一点点的不同。它的果肉柔弱如水,娇嫩如滴,含在嘴里,只轻轻地用舌尖一抿,感觉着甜兮兮的微微带点酸劲,便化开了,酸甜可口,回味无穷!或许,最珍贵的就是它的这种贵族式的羸弱高贵,正因了它的新鲜娇嫩,稍纵即逝,当你迷恋上它了,倏忽间,像一位多愁善感的少女,一下子没了踪影,寻她不着。
我的吃相可以用“贪婪”来形容。把一兜小樱桃倒进水盆里冲几下,用手捞起一把,另一只手捡掉樱桃的蒂把,还有几粒黄色不熟的,就一把摁进嘴里,舌头翻搅一下,吐出一串儿樱桃核儿,留在嘴里的,便是甜津津的美味了!不是有樱桃小嘴的比喻么,那含在嘴里的樱桃,偏有偷吻某个少女性感多情的唇的感觉,轻柔地接触,甜蜜蜜的勾人心魂....偶尔也能捡起几颗红得发紫的樱桃,被啄去一面,这样的樱桃往往是最甜的,被山里的鸟雀偷嘴吃了,这野性的家伙怎么也看得这么准呢?
樱桃上市这几天,肚子总是滴溜儿圆。妻子便笑我肚子又大了,最大号的坎肩穿在身上像女人的奶兜。我瞅瞅也是。可是面对这诱人不住的口福,我怎么又能管得住自己的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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