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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因” 辱母案 “ 你们对我的攻击, 我并不care
“雷宇姐,听说你被骂惨了。”
昨天晚上,我一在网络公司的朋友给我打电话,她这几天在老家休假,她的实习生告诉她,我的那篇辱母杀人案的文章在微博被好多人骂。她们听说这事后都怕我情绪受影响。
还有一个朋友,也是个大v,在朋友圈转发我这篇文章后,开玩笑说,你这辈子都别想跳槽了,有至少11家媒体的老大说要组成联盟抵制你。
然后我打开一直没看的微博,8万阅读,275转发,543评论,这是昨晚的数字,早上已经变成700多评论了,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上升.
据看过的朋友说,2/3都是谩骂,朋友还加了一句,你最好别看,看了会崩溃.
哦,简直了,才半天,原来我已经这么“火”了吗。
很抱歉让关心我的人担心了,不过这篇文章能有这样的“待遇”在我的意料之中。
预料到会被骂为什么我还要写,我又不是受虐狂。可如果因为害怕会被攻击,就不敢表达和主流意见相悖的见解,那我不太怂了吗;
而一个社会要是不能容纳多元的声音,那就说明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
二
不知从何时开始,情绪主导了整个网络,当遇到一个社会事件的时候,人们表达的往往是情绪而不是理性,这就是为什么网络暴民横行霸道,而理性的声音越来越少。
在键盘上敲下恶毒的字眼太容易了,也特别痛快是吧。我知道,很多人是在用情绪发泄对现实的不满。而往往,越是网上声音大的,在现实中可能连小偷都不敢当面揭露。
这些不理性的情绪理应被忽略,但现实却是,不管有没有道理,声音大的就会掩盖住其他声音而成为所谓主流民意,而因为维稳需要,他们却成为权力部门做判断的依据用来息事宁人。
从邓玉娇案到药家鑫案到李天一,无一不是。情绪代替理性,道德凌驾法律。
回到我的这篇文章,我敢打赌很多人根本没有看完我整篇文章,或者只看了标题,就开骂。
那些骂人的,你们真正看明白我想表达的意思了吗?
很多人只是凭借这篇南周的报道作出的判断,但从专业的角度,这篇稿子罗列的证据链条不完整,没有完整罗列双方的情况,主要的论述是来自于于欢姑姑,所以稿子中表述的情节有偏向于欢母子的倾向。
要知道,作为一篇严谨的调查报道,如果只是罗列对一方有利的事实而忽略另一方,显然是不合格的。
一些关键性的细节在文中也没有交代,如,于欢母亲欠银行1000多万的情况,她参与非法集资;还有最为关键的,要债者是否把生殖器放在苏银霞口中强迫她口交,是否用生殖器在苏银霞脸上来回蹭。我看了下网上曝光的证人的证词,并没有出现这个细节。它似乎是在随网络发酵传播中出现的,谁也无法给出权威信源。
就是这样一篇硬伤很多的报道,却被很多网友作为了判案的论断。可是我们不是法官、我们不是当事人律师,我们不掌握所有的细节、证据,就这样草率的下了无罪的结论,这样是合理的吗?
在我上一篇文章中,我提到了美国辛普森案,好多朋友说这是老梗, 但我觉得和这个案件有相似之处。
辛普森当年同样是被所有美国人认定为凶手,铺天盖地的舆论要求判他有罪。但就是因为警方在处置现场时,证据采集程序不规范,导致这些关键证据不能被作为判他有罪的凭据,而将他无罪释放。
在美国司法系统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正义不禁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该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讲的就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否则,只要结果正义,那为了将作恶者投入监狱就可以使用一些非法的手段。那这样和设立私刑惩罚小偷有什么区别。
在于案中,要债者十分可恶,可是利用舆论全民审判,就能达到伸张正义的目的了?如果这样可以,那以后有些人刻意的编造一些能引爆舆论的故事为他人脱罪不就成了可能吗?又如果这些被坏人利用了呢?
我知道,大家的情绪背后是对于司法系统的不信任。这需要的是理性的讨论下,在整个社会形成合力,一起来推动整个系统的纠错和完善。用舆论来介入判案和用公权力影响案件进程有什么区别呢?
这对于推进社会进步,促进法治社会的建立有作用吗?
三
我参与过很多报道,很多事件都是很复杂的,绝对不是黑白分明,善与恶的界限也没那么明显,有时候受害者也是施害者。尤其是在底层,在阳光很难照射到,根本不能用文明的法则去要求。那里是最赤裸裸的丛林法则,适者生存,谁狠谁才能活的好。
残酷吗?可是他们有什么办法?
这个案件暴露出中小企业贷款难得问题。
我也认识一些中小企业主,他们要向银行借款非常难,因此民间借贷才会遍地开花。况且很多民间借贷的人吸收的是普通人的存款,而参与的人都是为了获得高额利润。存钱方---债主---借贷方,中间环节层层加息,导致了利率的居高不下。而这三方也并不一定就是一个层层递进的关系,很多时候都是互相交叉.
我看到报道,于母涉及非法集资。那说明,她也是很多人的债主, 这些借钱给她的可能也就是一些很普通的人,也没人帮他们要债, 那些钱很可能就是这些人一生的积蓄,你们有没想过,他们怎么办?
我认识的中小企业主中,有欠别人钱的,也有别人欠他们钱的。要钱对他们来说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很多企业就这样被债务拖死了,有的企业主甚至被逼到跳楼。
而走正当法律途径,维权成本高,时间也久,大部分根本耗不起。催债产业就是应这个需要出现的。
像于母,她借了银行的钱也不还,银行业起诉她了,但似乎没什么用;可欠了吴.学.占的钱却还了,还超额完成,那从一个侧面是不是说明,催债的方式有效呢。如果被证明有效,那在民间被广泛使用也就可以想通了。
很多人说高利贷可恶,觉得苏.银.霞已经还了那么多了,就差一点还被逼成这样。
自古以来,高利贷一直就是这样的呀,它的存在一直就是粘着人血的。
苏. 银. 霞能不知道她借高利贷的后果?可是她借了,她心理上肯定是预料到相应的后果;
你们说为母报仇天经地义,是中国自古的传统。可中国也讲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不是也是几千年来延续的传统?
杜三 不应用极端的手段要钱,可是他这么做了,他也受到了相应的报应,把命都丢了。他可恶的让人想将他扒皮抽筋,但从法律上看,这构不成死罪;
于. 欢. ,为母报仇,我欣赏他的血性,可毕竟杀了人。具体的裁决需要一系列复杂专业的判断,任何无关的人就能轻易说他无罪吗?
我看了一些理性思考的朋友也提出,如果真是因此被判了无罪,那以后会不会有人也刻意利用这一点,制造激烈矛盾场景然后杀人?
我不想回答预设问题,但这些朋友提出了另一种可能性。
这个过程中,没有赢家,都是输家。
至于这背后反映的更深的问题,我不想再说了,大家心知肚明,也知道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
每次事件都会暴露出不同的问题,可是如果大家只是谩骂,没有思考,甚至不能允许不同的声音出现,那无助于你们和那些你们反对的公权力有什么区别。
我不惧怕谩骂,而且如果以后我有了与主流意见不同的看法,我依然会表达。
观点不同,欢迎探讨,可那些恶意谩骂封不上我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