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惹祸的总是“临时工”(原创文章)
(2012-02-12 09: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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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天价消费道德准则法律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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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惹祸的总是“临时工”
文/烟雨水乡
近日,海南三亚天价宰客报道正闹得沸沸扬扬,而厦门也爆出了“天价菜单”事件,苏州游客丁先生等7人,春节期间在环岛南路一家海鲜排档一顿饭点了“五菜一汤”结账时竟被开出了9560元的天价,而店老板就此事解释称,这名点菜员系临时工。前段时间曝出的德云社员工机场打架事件,在面对媒体最初的回应中,也称打架者为临时工,后经警方证实非临时工。去年发生在深圳的治安联防员入室强奸案件中,相关部门在回应记者时,也称该联防员为临时工。
为什么一出事,总是拿临时工作为挡箭牌,这似乎有些不合情理。难道临时工犯事,就跟当事单位没有一点关系了吗?这在情理上也很难说得通。很显然,作为相关方这样回应目的就是想与肇事者划清界线,尽可能地撇清责任,这在很大程度上暴露出相关人员内心的虚妄与胆怯,企图掩人耳目,而事实上这种搪塞与推托,只会加剧公众对于此事的关注度和弄清事实真相的渴望。
在突发事件处理上,作为相关责任方尤其是责任人单位所持的态度与立场,往往决定着事态的发展与走向,如果抱着一幅事不关已,不以为然的姿态,并刻意地掩盖真相,只会使得事件越来越复杂化。去年五月交通管理部门对酒后驾车相关处罚条例进行了修改,并加大了查处力度,作为新法规实施后的第一个黄金周,著名音乐人高晓松的酒驾查处,无疑是个爆炸性的新闻。但高晓松无论是在事发现场,还是在法庭上,跟以往明星犯事后所展现出来的盛气凌人,趾高气扬所不同是,他自始至终都保持着一幅忏悔与愧疚的姿态,并认罚服罚,接受了6个月的监禁。这件事影响甚广的事件,并没有引发广大民众的憎恨,反而赢得了的同情与赞赏。
由此可见,当某一事件发生之后,作为受害者来说,有时也许需要的是当事人或相关责任单位一种对于犯下错误的认错态度,而当其错误超出了道歉的界线时,就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接受责任追究,应该勇于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总是拿“临时工”说事,这既缺乏认错态度,也缺乏改正的决心。
如果怕影响单位的声誉,就应该加强对员工的教育与管理,即使是临时工也不能忽视,使之一言一行既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和法律要求,也符合单位发展形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