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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消极比赛,于洋/王晓理等被世界羽联取消了奥运继续参赛的资格。本届奥运会可谓闹剧频频,但有些却直接针对中国而来。错挂国旗、无端质疑叶诗文等,尤其是在WADA发布权威公告,证实叶诗文跟兴奋剂没有任何关系后,澳大利亚等有关媒体还在不断质疑。如今于洋/王晓理的被取消资格,看起来是维护了奥运精神,但细究起来,国际羽联又凭什么来取消她们的资格?
《奥林匹克宪章》赋予奥林匹克精神的内容是: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于洋/王晓理的故意输球其实是合理利用了比赛的规则,乃败中求胜,其目的也是为了最终的获胜,既取得金牌,这是不是应该被理解?她们的输球并没有影响到友谊和团结,而在公平竞争方面,其实要论从什么角度来看。这次国际羽联和奥委会为什么要修改羽毛球比赛规则,其采用小组循环赛的目的就是减少高水平运动员提前爆冷出局的可能性,从而让接下来的淘汰赛更加精彩。那么其延伸的意思也就是最大程度的保证最高水平的运动员能出现在最后的决赛里。从表面看,于洋/王晓理的输球为的是避免中国两队选手提前在半决赛相遇,但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目的就是为了最高水平的运动员在最后的决赛相遇?其实两队中国选手提前相遇半决赛,至少能保证一组进入到最后的决赛,不然也有两队中国选手半决赛均落败的可能。所以于洋/王晓理似乎并未违背奥利匹克精神。
且看世界羽联给出处罚的理由。一是“未尽全力去赢得比赛”,二是“做出了明显有辱于或有害于羽毛球运动的行为”。对于第一条的理由,真的让人发笑,如果未尽全力去赢得比赛就要受罚的话,那这样的运动员大有人在,在游泳、短跑等需要预赛的比赛里,是不是可以这样认定,只要预赛成绩没有决赛成绩好,或者是决赛名次比预赛名次高的是不是都要认为是“未尽全力去赢得比赛”?可事实是从来没有人去质疑游泳、短跑等项目的预赛,反而因运动员能在预赛里聪明的保存实力而留待决赛爆发而大加称赞。那羽毛球比赛的小组循环赛,实际上就相当于前面那些项目的预赛,为什么于洋/王晓理的保存实力就成了大不韪了?可能关键还在于第二条理由,也就是于洋/王晓理的让球过于明显,所以就被认定为明显有辱于或有害于羽毛球运动的行为。然而一场比赛就做这样的认定是否太过于武断。确实这样让球的比赛方式对不起观众,她们应该道歉,但不至于取消资格,总该给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可能世界羽联还有第三个理由,是不能公布于众的理由。很显然本届羽毛球的赛制存在明显的漏洞,而世界羽联还在为自己的修改赛制而沾沾自喜,没想到让人挫到了痛处,结果恼羞成怒了,于是做出了严厉的处罚。想问问世界羽联和奥委会,你们有没有遵循奥林匹克精神,取消运动员继续参赛资格,尤其是在奥运会这样级别的比赛里,无异于是对运动员判罚“死刑”,就因为一场比赛做出这样严厉的处罚,请问这公平吗?其实运动员做出让球的选择,很多情况下并不是他们自己的意愿,而他们拼搏苦练四年,甚至伤痕累累,为的就是在奥运赛场上能搏得更高荣誉,请问你们理解吗?其实还有别的诸如警告重赛等等的处理方式,而采用这样的“极刑”,请问是不是要影响友谊和团结?请问到底是谁在违背奥林匹克精神?
韩国游泳名将朴泰桓在半决赛的犯规,通过申诉又回到了决赛;日本体操男团通过申诉,第四变成了银牌;世界羽联做出这样的判罚后,韩国和印尼都提出上诉。遗憾的是中国军团发表声明尊重处罚,公然承认于洋/王晓理违背奥运精神,让人感叹啊。王晓理一句“四年辛苦满身是伤,你们取消了我的梦想”让人心酸啊。昨晚在女乒决赛前夕,央视主持人说着大意这样的话语,希望丁宁和李晓霞赛出风格,打出精彩的比赛。其实还有必要说这样的话吗,女乒决赛后李晓霞和丁宁的眼泪告诉我们,其实这早就是场刺刀见红的比赛。央视主持人说这样的话语,无非是含沙射影,在责备于洋和王晓理。你会心寒吗?
很明显,于洋/王晓理也是受害者,她们的目的也是为了能为中国军团再夺一枚金牌,为了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能在伦敦赛场上再雄壮的演奏一次,请对她们多一份理解,请对我们的奥运健儿多一份关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