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撰一文,文笔不畅。偶失,窃喜,复觉憾。拟不复写,总念,复笔记之。以《与穆斯林的情缘》为名。
晨,赴常营参会。此乃吾幼时成长之故地也。常营位于城东,系仅次于牛街的北京回族聚集地。若干年前,吾总赴“马军牛羊肉”处购物,一则干净,二则放心。至民族学校,见路口处的紫光园,忆一年前曾在此恭贺表弟的新婚之喜;相邻的清真“京客隆”生意兴隆,为在此做店长的艳梅妹妹高兴;海天一色酒楼乃此地区的副主任亦为吾同学的何**为同学聚的设宴之地。
吾非穆斯林,但回族友众。记儿时班长,才佳貌美,为很多人所倾慕。读第一本《古兰经》就是我们十岁时,在她家。首知,回族信奉的是伊斯兰教,先知是默罕默德,知道了“真主”,经博友告知方晓--直到先知归真之前,他依然告戒人们,他只是传达经典的使者(人)。永恒的安拉是宇宙万物真正且唯一的主宰。“万物非主,惟有安拉;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在书中和朋友的交流中知道了回族的风俗和习惯,她告诉我礼拜寺里什么样,冲头的程序是什么,她的愿望是希望考入“回民学校”。而今,优秀的她已如愿。又记初中好友,貌美,才佳限于学习,常受人欺,每总是找我去雪恨,我就是她的庇护神。因其太过善良,上当受骗总在常理之中,逢此事,便向我倾诉,虽招致批评数落,亦觉清爽,唤我名字的方法很特别,常人不晓。还有一位老师,和我年轻时的领导很熟,对我印象很深,和我领导谈起我的儿时,简言之“牙不齐的姑娘”,害的我在原单位领导中落得这样的代名词。其余初中、小学同学和老师回族者多,不便详谈。
今日开会,又与回族同学偶遇。振国兄,原任***民族小学校长,和我同时调整。高大威猛、大腹便便,体重估计200斤,经与其核实乃230斤,借机交流调整后感受。需听课,偶进一教室,人很多已无座椅,正踌躇,一男子殷勤送至,定睛,竟为昔日同窗。十几年未见,不足一周竟遇2次。偶遇即缘,惜缘!只是曾闻本班一女生曾在此工作过,今竟未知其去向,略感遗憾。
同事者,回族友亦众。原一体育教师,初中校友、乡邻,娶同事为妻,俱为好友;另一同事,乃吾幼时音乐教师,可其女亦为吾弟子,辈分不好论;还一同事,奢华、貌美,但罹患绝症,未至四十而夭,因关系甚密,拟看最后一眼,九五初冬夜,吾独冒寒风赴礼拜寺,阿訇拒,幸其妹助言,吾乃得见。信N年发展,得其在天之灵佑。
遇文乐公乃人生之幸。年龄不同、性别不同、专业不同,但彼此相助、相互欣赏,已成默契,现为忘年之交也。后开博,遇慕公,未谋面但常来往,其评论可称道也,臆断,乃又一穆斯林之友。
生活中常得回族之友助。居大杂院之时,与王伯伯家已成世交。现所居之处好几户都为穆斯林,尤喜四楼的回族夫妇,待我最为热情,也常赞吾女漂亮懂事。
家中常焚香,喜巴兰卫生香的味道,爱去清真寺买牛肉,擅做牛肉面,别人常以为吾亦回族。实则名义上既非回族亦非汉族。如今,民族融合,幸甚至哉!
不喜重蹈覆辙,二次随记,可见心诚。赶在新年之前发,祝广大回族朋友们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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