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五里亭村人。曾任兴国县村苏维埃政权宣传员、赤卫队妇女分队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村贫雇农主席团主席、乡妇女主任。是兴国带头组织了全赣南第一个"互助组",发展农业生产。1953年春,在县内首先建立五里亭乡李友秀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以身作则带领群众积极参加生产劳动,推广农业生产新技术,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同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1954年,李友秀被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年9月,赴北京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受到毛主席接见。此后连续当选为第二、三、四、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5年8月,李友秀参加中国妇女代表团,出席在瑞士召开的世界母亲大会。1956年当选为中共"八大"代表,同年6月赴北京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1966年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78年9月,出席中国妇女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全国妇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979年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997年7月13日在家病逝,享年9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