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农产品市场:十个市场化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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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供求关系已成为我国农产品价格形成的主导力量。未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应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实行分类管理和差异化的政策工具,充分利用市场手段保持有效供给、提高农户收益。需要实行分类管理和差异化措施,建立一揽子政策工具,各种工具互动形成市场稳定和农民收入的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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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价格。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保障农民收入的制度体系,核心是设定合理的目标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补贴农民,稳定农民收益。建议尽快研究将目前棉油糖的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以目标价格补贴为主的调控政策。
2. 最低收购价。目前,小麦玉米要解决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慢、网点少、没有实行优质优价、农户不能直接享受等问题,种粮农民并没有得到国家给的全部好处。由于玉米产业链长,其价格的变动不仅影响种植生产,且也影响养殖、加工等下游产业。为保持玉米产需平衡,现阶段国家通过增加临时储备措施,使玉米供求和价格保持相对稳定。但从未来趋势看,对玉米饲料消费需求将不断增加,政策取向由临时收储转为最低收购价制度,并在农民种植前公布,以稳定和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安定。
3.营销贷款。美国的营销贷款差额补贴帮助农户抵御价格下跌的市场风险,突出生产环节补贴,保障粮食生产,不仅价格形成市场化,而且解决了国家库存压力导致的财政负担问题,还能保障农民收入稳定。
4.期货避险。健全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交易方式更加公开透明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应鼓励网上交易、电子拍卖、远期合约、期货等新型交易方式。以生猪为例,应在完善现货市场的同时,鼓励拍卖和订单结合、线上和线下并行、期货和现货良性互动的生猪交易方式创新。
5.财政直补。属于农户收益保障体系。美国农民收入中有40%来自直接补贴,欧盟约1/3。专家估计,我国农民收入中直接补贴仅占4%,即使补贴较多的粮食也不到10%。因此,坚持现有直补政策不动摇,稳定提高 “四补贴”标准。未来增量要建立与面积或商品粮挂钩、主销区和主产区联动的补贴机制,稳定增加农民种粮收益。
6.农户风险救助。美国的灾害保险则减少农户自然灾害损失。浙江探索预购定金制度和价外补贴政策,有效稳定了粮食面积。应抓紧建立主产区生产者收入风险保障机制。
7.农户收益保险。上海2011年开始对市郊青菜生产实施了成本价格保险,市区两级财政承担保费的90%;北京2003年推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减少养殖户收益波动风险。
8.调控目录,界定政府干预范围。我国约有1100多种商品化农产品。不是所有的产品政府都必须干预。美国重点调控洋葱、西红柿等35种农产品;欧盟则明确菜花等16种产品可享受不上市补贴;日本中央政府重点调控萝卜、白菜等14种,要求地方政府重点调控菜花、芹菜等34种;韩国对萝卜、白菜等8种在批发市场交易中提供全额包装和物流设备利用费,免收垃圾处理费,并分配在最佳竞卖区。因此,应尽快研究建立我国农产品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中央和地方调控目录。纳入目录的,明确各级政府调控责任,建立相应的配套政策体系。未纳入目录的,完全由市场调节,政府不得干预。
9.市场波动合理区间。市场波动具有一定的合理区间,在合理区间的波动不得干预。识别合理区间、启动干预机制的临界点应该自动化。目前层层报批的体制会错过干预最佳时机,易造成逆势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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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农户与低收入群体双向补贴。让价格调节基金发挥双向调节的应有作用。近年来,我国广东、天津等地发挥地方财政的力量,已经探索建立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低收入群体救济制度。如黑龙江规定,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5%时,从下个月开始向特定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也要探索农户的补助办法,在卖难的时候补贴农户。这是保障农产品价格合理调控的基础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