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转载]求业之精,别无他法,曰专而已矣 (曾国藩)

(2011-07-28 09:07:15)
标签:

转载

凡专一业之人,必有心得,亦必有疑义。

 

  吾辈读书,只有两事:一者进德之事,讲求乎诚正修齐之道,以图无忝所生;一者修业之事,操习乎记诵词章之术,以图自卫其身。进德之事难以尽言,至于修业以卫身,吾请言之:卫身莫大于谋食。农工商劳力以求食者也,士劳心以求食者也。故或食禄于朝,教授于乡,或为传食之客,或为入幕之宾,皆须计其所业,足以得食而无愧。

  
科名者,食禄之阶也,亦须计吾所业,将来不至尸位素餐,而后得科名而无愧。食之得不得,穷通由天作主,予夺由人作主;业之精不精,则由我作主。然吾未见业果精,而终不得食者也。农果力耕,虽有饥馑必有丰年;商果积货,虽有壅滞必有通时;士果能精其业,安见其终不得科名哉?即终不得科名,又岂无他途可以求食者哉?然则特患业之不精耳。

  
求业之精,别无他法,曰专而已矣。谚曰“艺多不养身”,谓不专也。吾掘井多而无泉可饮,不专之咎也。诸弟总须力图专业。如九弟志在习字,亦不必尽废他业。但每日习字工夫,断不可不提起精神,随时随事,皆可触悟。四弟、六弟,吾不知其心有专嗜否?若志在穷经,则须专守一经;志在作制义,则须专看一家文稿;志在作古文,则须专看一家文集。作各体诗亦然,作试帖亦然,万不可以兼营并骛,兼营则必一无所能矣。

  
切嘱切嘱,千万千万。此后写信来,诸弟各有专守之业,务须写明。且须详问极言,长篇累牍,使我读其手书,即可知其志向识见。凡专一业之人,必有心得,亦必有疑义。诸弟有心得,可以告我共赏之;有疑义,可以问我共析之。且书信既详,则四千里外之兄弟不啻晤言一室,乐何如乎?

 

  ......

 

------节选自“致诸弟(道光二十二年九月十八日)---曾国藩家书”

0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