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上市首日国泰君安保证金收取标准
(2010-04-17 17: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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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证券if股指期货合约沪深杂谈 |
分类: 股指期货 |
关于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将于 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我司对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规定如下:
一、上市首日(4月16日星期五)沪深3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
IF1005为合约价值的20%;
IF1006为合约价值的20%;
IF1009为合约价值的23%;
IF1012为合约价值的23%。
二、自2010年4月16日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
IF1005为合约价值的17%;
IF1006为合约价值的17%;
IF1009为合约价值的20%;
IF1012为合约价值的20%。
特此通知!敬请相互转告。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