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应急交易厅使用指引
(2010-03-04 09: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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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交易厅交易人员交易席位股票 |
分类: 股指期货 |
关于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应急交易厅使用指引》的通知 |
中金所办字【2010】28号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会员交易业务运行保障能力,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本所制定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应急交易厅使用指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应急交易厅使用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 应急交易厅的使用申请
第四条 会员因通信网络或者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因系统升级、变更等原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使用应急交易厅。
第五条
(一)应急交易厅使用申请表;
(二)会员应急交易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三)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第七条
第三章 应急交易厅的使用
第八条
会员应当妥善保管应急交易席位密码,因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会员承担。
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所系统被非法侵入、会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交易发生异常或者中断的,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一)中途擅自找人替换;
(二)擅自携带器械、食品进入应急交易厅;
(三)行为举止不文明,损害、破坏交易设施,影响交易秩序;
(四)未按正常程序操作交易所系统;
(五)擅自在应急交易厅内拍照、录像;
(六)伪造、转借应急交易人员出入证明;
(七)其他影响应急交易厅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的形厅用专用应急席位应当遵守交易所交易细则相关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