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3大监管重点:信用违约、表外、外部风险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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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宏观经济 |
进入2013年,面对外部冲击和内部转型双重压力,背负127万亿资产总额的中国银行业风险抵御能力成为外界关注焦点,在2013年度监管工作会议上,尚福林特别指出3类风险监管——1)信用违约风险
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到理财、信托等快速扩张的表外业务风险,再到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中国式“影子银行”传导风险,2013年银监会的监管政策是过去几年的延续。
2013年同时也恰是银监会成立、“一行三会”分业监管体制确立的十年。十年间,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增加4倍多,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从23.6%下降到1%,资本充足率从负数上升到13%。
总结十年工作,银监会首次提出5个“必须坚持”的新理念——1)必须坚持保护存款人利益的监管目标
从平台、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等信用违约风险提示,到理财、信托表外业务风险,再到过去一年反复强调的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等风险传染,2013年监管基调延续并推进了2012年的主要政策。
信用风险领域,尽管总量控制的基调没有改变,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2012年过度膨胀的表外融资有望得到遏制。总量控制可能会更加严格,不仅仅局限于贷款。而银监会也强调,对平台贷款风险,继续执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政策。
银监会数据显示,2012—2014年三年内有35%的平台贷款要集中到期,地方平台即将面临偿债高峰期。
国家审计署的数据也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10.7万亿,过去两年,中国银行业抵御了一个高达41.66%的偿债高峰期,不过2013年到期的债务总额也有1.2万亿,占比11.37%。
2012年以来,受贷款集中到期兑付、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下滑,项目未能及时投产等因素影响,部分地方融资平台偿债压力上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下降。
不少地方的逾期贷款陆续显现,贷款质量下滑趋势明显,并且呈现由点及面的扩展趋势。对于当期已发生的逾期平台贷款,部分银行既未能采取实质性清收措施,也未下调贷款分类,掩盖了平台贷款的真实风险状况。
2012年三季度监管工作会议上,银监会就强调,要继续严格落实平台贷款总量控制要求,对于违反政策以各种名目“绕道”进入平台的贷款,必须加以清收。此次银监会再度强调,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特别是省级平台的合理资金需求,根据还本付息能力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由于应贷未贷而导致的停工停产。”
此外,对于房地产、集团客户以及产能过剩行业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强调了对于房地产贷款,再次强调加强名单制管理和压力测试,而对产能过剩行业风险,要坚持有保有压,确保风险可控。
而近期频频爆出的理财产品纠纷,以及内控疏忽的违规代销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可估量的操作风险和声誉损失,正在引起监管层的高度关注。尤其是“理财产品风险以及民间借贷风险需要调控,要严控表外业务关联风险,严格监管理财产品设计、销售和资金投向,严禁未经授权销售产品,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
最新的提法是,严禁误导消费者购买,实行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分账经营、分类管理。此前,银监会已经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对本行代理销售的第三方产品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风险排查。要求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对照代销产品清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推荐或销售未经批准的第三方机构产品的现象。
2013年,中国高达11万亿的理财产品、6万亿的信托规模,其兑付风险将都成为考验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一大难题,未来更加详细的监管政策将进一步出台,商业银行内控力度也将成关注焦点。
而银监会重点强调的三大风险当中,外部风险传染也是题中之义。
就中国式“影子银行”——小贷公司、典当行、担保、民间借贷、地下钱庄以及非法集资等对中国银行业可能形成的风险传导,中国银监会将之归为“外部风险传染”,并再次重申,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员工参与民间融资,禁止银行客户转借贷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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