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担保叫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遇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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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转型期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资产公司),正面临着商业化业务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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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1年9月底“叫停”金融资产公司直接投资信托和理财产品后,2012年1月,银监会再次向四家资产公司发文,禁止资产公司未经许可通过提供信托增信、不良资产远期收购等方式为信托提供担保。而信托担保曾是资产公司被叫停直投信托后,商业化业务的主要模式之一。此举无疑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财路切断。
紧急叫停信托担保
银监会要求各资产公司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开展信托产品担保及不良资产远期收购等业务。
2012年1月中旬,银监会向四家资产公司下发《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信托增信及其远期收购等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资产公司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开展信托产品担保及不良资产远期收购等业务。并要求已签约的此类项目要尽快予以清理,做好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
2011年9月,银监会和财政部联合下文,要求资产公司开展信托和理财产品投资业务需报批,并再次强调资产公司应主要围绕不良资产经营管理和处置开展相关业务。资产公司直投信托的业务模式全线停止。但很快又滋生出“变出资方为担保方”、“变债权人为股权人”的间接投资新路径。前者即通过承诺提供增信资金为信托产品提供担保,也被视为远期不良资产收购业务。这是资产公司商业化业务创新,尤其是投资性业务的一种尝试。
但监管部门对这种新模式进行摸底后发现,资产公司提供增信资金支持的业务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存在合规风险。因而在全行业内紧急通报,要求自查风险并规范清理,随后不久发文叫停。虽然文件要求的是该业务采取报批制,但实际上是都停止了。
规范短期投资行为
《通知》提示,资产公司当前要尤其关注房地产等行业的风险,防止片面追求盈利性而忽视安全性和流动性,避免短期行为。
此举反映了监管部门再次强调资产公司要回归不良资产处置经营主业,而其他商业化业务,未经明文批准都不允许开展。而此前,只要没有明文禁止的业务,都在尝试。
从监管意向来看,转型期的资产公司是否规范合规,重要性远高于业务创新。《通知》提出,资产公司开办超出现有业务范围的新业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监管部门批准,并建立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先行试点,总结评估后逐步推广,防范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资产公司开展信托增信是一种短期投资行为,尤其是其增信或者远期不良收购的目标多集中在房地产信托产品,增加了房地产信托的系统性风险。在房地产业下行的趋势下,房地产信托兑付危机不能转嫁到资产公司,资产公司的存在是为了消化和减少金融体系的风险,而不是增加新的风险。这种业务不具有可持续性。
《通知》提示,资产公司当前要尤其关注房地产等行业的风险,防止片面追求盈利性而忽视安全性和流动性,避免短期行为。
由于资金来源再次受限,房地产信托增速可能会继续放缓。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11年年底,资金信托规模达到46408.12亿元,投向房地产领域的资金余额为6882.31亿元,占比为14.83%。去年全年投向房地产领域的新增信托资金为3704.58亿元,且随季度新增额迅速递减。
商业化创新难破局
让资产公司与信托投资彻底划清界限,虽有助于防范风险,但也体现出资产公司在转型期业务创新的空间严重不足。
只扼杀风险,而不给创新空间,长此下去,资产公司发展转型的路径成问题。而相反的观点则是,资产公司转型的关键期,规范经营应重于发展创新。
自四家资产公司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任务并被允许续存后,已有两家实现商业化转制。其中信达公司已于2010年7月完成股份制挂牌,而华融公司的转型改制实施方案也于今年1月获国务院批准。如无例外,按照“一司一策”的方针,其他两家也会相继启动转制。然而,资产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不清一直是其发展桎梏。
一种观点认为,当前商业银行的不良率正处于历史最低期,商业银行推出不良资产的预期价格也在略微走高。另一种观点认为,尽管当前不良资产业务规模趋于萎缩,但贷款总量的猛增和经济周期的波动不可避免的会形成一定规模的不良贷款。从2009年到2010年高达17.54万亿元规模的新增贷款投放后,未来一些地区和行业的不良贷款可能会集中出现,不良资产市场可能回暖。
但中长期贷款风险的释放存在时滞,尤其是,近几年的信贷扩张正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的方式推延不良贷款的确认时点。加上难以进入新的业务领域,资产公司面临“无米下锅”的发展障碍。借助平台子公司开展综合经营或许是突破口。资产管理公司在继续开展不良资产业务的同时,迫切需要稳定的客户资源和可持续的商业化业务,办事处或分公司十分期望获得较大的自主权,依托专业公司开展综合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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