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股东会通过再融资一般性授权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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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显示,董事会可以根据授权在大约一年的期间内发行不超过已发行A股及/或H股各自总股数的20%的新股。发行新股的方式包括配股、增发、认股权证、可转债等,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截至2010年末,招行共发行流通股215.77亿股,其中A股176.66亿股,H股39.10亿股。按照A股和H股各20%的发行上限,此次融资规模上限约为614亿元。
招行董事长傅育宁表示,此次一般性授权是为了应对巴塞尔协议Ⅲ实施带来的更高的资本要求,而该行也将选择能维护股东最大权益的方案。 一季报显示,截至2011年3月末,招行资本充足率为10.91%,核心资本充足率为7.66%。
银监会不久前公布的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对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更高要求,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若出现系统性信贷过快增长,需计提逆周期超额资本。而且,新的监管标准还引入杠杆率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杠杆率不得低于4%。这些都对招商银行带来资本压力。
此外,招行股东会还通过了未来三年内(2011-2013年)的债券发行规划。根据议案,未来三年招行发行金融债券的余额拟不超过负债余额的10%。其中,发行境外人民币债券余额不超过300亿元。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招行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和市场状况,决定债券发行的市场、时机、金额、利率类型、期限、方式和资金用途。该授权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截至2010年末,招行负债总额为2.27万亿元,对应可发人民币债券余额约为2270亿元。
5月30日,招行H股收报19.46港元,微涨0.62%,A股因召开股东大会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