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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三五”教育规划显示,将减少教育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发挥教育在首都人口调控中的积极作用。
《财经》记者 相惠莲/文
10月12日早上,几十名家长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行政庭,来听一场庭审。他们的情况类似,没有北京户口。其中一些家庭中有正读初中的孩子,纠结着是走是留。
原告是家住北京石景山区的一位非京籍初中生,由其父亲黄加明作为诉讼代理人。今年上半年,由于社保情况不符合条件,黄加明收到的“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随迁子女审核结果通知单”显示不合格。随后,他向北京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份通知单,但对方做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此后,黄加明代表孩子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这份不受理决定书。
《财经》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政府认为,这份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且在行政复议时,应当以北京教育考试院为申请人。
原告则称,教委和教育考试院是局级单位,是执行方,受北京市政府领导,应向其复议。该案未当庭宣判。
因上学而起的诉讼并非第一次。2014年,9名非京籍初三学生委托父母对北京教育考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对方违反《教育法》,侵害“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教育法》,地方政府、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教育行政等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工作进行管理。
一审、二审均败诉后,9名学生另寻出路,其中3名学生返回户籍地读高中,1名通过天津蓝印户口入读高中,1名在河北香河县的高中借读,4名留在北京就读国际班。
在人口调控的风向下,非京籍学生就读北京各级学校的空间日益变窄。幼升小阶段,需要关于父母社保缴纳、房产购置或房屋租赁等情况的一系列证明,并有诸多限制,如暂住证需要在某日前办理完毕、必须在所居住的区就业等。
在高中教育阶段,对非京籍学生的限制也在变化。2013年以前,北京市允许“借考生”参加中考,考后凭成绩自行联系高中,获得临时学籍,但得回原籍参加高考。2014年,这扇门关闭,非京籍的原下乡知青子女、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等能报考高中,而在满足暂住证、3年连续社保等条件后,非京籍人员的子女只能报考中职学校。
高等教育的京外招生人数也有所缩减。今年9月底公布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显示,北京将有序疏解部分教育功能,推动在京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有序迁出。同时,减少教育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发挥教育在首都人口调控中的积极作用。
北京市教委表示,将压缩市属高校京外招生人数,普通高校不再新增招收京外生源的成人教育机构和办学功能,同时压缩中等职业学校京外招生人数。
编辑:朱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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