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大众点评网抄袭事件:当事人不发声就可以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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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网络 |
年底了,互联网行业又撕逼上了,这次开撕的是一点资讯和链家旗下的链链金融。
大意是,链家新推出了链链金融业务,其LOGO与移动资讯平台一点资讯的几乎如出一辙,相似度超过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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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双方logo对比来看,差距只是胖瘦区别,几乎一样。链家由于是比较传统的企业,市场公关反应很慢,至今没有回复,但我估计即便回复也会用: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链家方面肯定打死都不承认抄袭,因为外观抄袭没有明确的界定,国内也没有第三方的检测机构来就企业的标识做相似度裁定。
事实上,在中国科技、汽车、金融、快消行业,因为司法无法认定的外观抄袭,每天都会发生很多我们网友用肉眼能看到而专业系统无法看到的抄袭现象,比如某泰的汽车。同样也因为如此,一大批的企业甚至把抄袭能力当成核心竞争力,银子大把的赚取,却不需要支付相应的知识产权费用,更不担心吃官司。
互联网行业相比其他成熟的行业,抄袭乱象更是层出不穷,包括阿里、腾讯、网易、搜狐、百度等等在内的互联网企业,多多少少都遭受过抄袭的指责,甚至腾讯在2011年之前一度被称为抄袭之王。
昨天的一点资讯哭诉链家的抄袭事件,使得我想起来大众点评抄袭本地生活服务网站找到啦LOGO一事。我在《中国互联网早期的点点滴滴》一文中提到:大众点评网早期通过抄袭作为了一种起步阶段的策略,后来虽然做大了,但不能否定抄袭的历史。大众点评早期从理念模式甚至logo都抄袭了1999年2月诞生的“找到啦”网站(当然,大众点评网页可以说这是一种“沿袭”,因为大众点评成立的时候,找到啦已经倒闭)。找到啦在北京曾经名噪一时,该网站希望通过信息服务,帮助到网民提高生活和消费效率。后来在2000年互联网泡沫期过后,该网站名存实亡,李彦宏本来在2002年的时候想出手买下找到啦,但因为另外一个事情的出现就此作罢。感谢黄渤主演的《上车走吧》的一个公交站牌广告,无意中保留了大众点评网抄袭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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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朋友圈提了十几年前的这桩案子,有一位曾经在18年前采访过找到啦CEO于红岩的资深媒体人表示“于红岩还会对侵权提出主张吗,如果当事人都不举证,那就没人追问了”。这位媒体人说的很现实,我想反驳但无力反驳,因为可以预想到结果是徒劳的。
昨晚一宿没睡,思考一个问题:事关抄袭,事关侵权,当事人不发声就可以略过?
我在想,我们很多人都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不但不反抗,反而协助对其施暴者。
中国社会,有太多的公平正义被掩盖不是因为司法的不公,而是因为当事人的“怕事”。如果我们每个权益受损者都能站出来,主动拿起法律武器,同时利用社交网络的传播效应勇于维权的话,这个社会真的将会变得更美好。
同时我也不断的思考:为什么在中国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受害者不敢站出来维权。怕打击报复还是怕麻烦还是其他原因? 我想因素是多种多样的,这里就不展开讨论。我想思考的是我们媒体和自媒体能在起到什么作用,我们能不能站出来,在第三方的角度,为还原真相做出努力,呼吁公平正义的到来。
从孙志刚到呼格案再到雷洋和魏则西案,如果没有媒体和自媒体的介入,这些人不但可能真的白死了,那些施暴者也就逍遥法外了。科技互联网行业的侵权案例虽然没有上升到人命关天的地步,但创新毕竟是民族前行的动力,如果创新者蒙冤,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前途。
这几天国外网友的推特和Facebook被梅丽尔·斯特里普在金球奖的一番获奖感言刷屏,梅姨作为一个电影人没有说“感谢公司,感谢经纪人,感谢粉丝,感谢父母”,而是发表了这样一番言论:我们需要有原则的媒体,聚集起力量去报道每一次暴行,把每一个施暴者拖到公众面前,接受他应得的斥责……所以在这里,我请求最‘高冷’的好莱坞外国新闻协会及在座的各位和我一起,支持这个委员会来保护我们的记者们,因为我们需要他们战斗在最前线,而他们竭力争取的事实与公正,则需要我们去维护。
让人感动,我要为梅姨点赞!我想说的也是如此,在中国互联网行业,面对暴行和不法侵权,哪怕受害者不敢站出来,我们也要为他们发声,我们要向梅姨说的一样把大大众点评、快播、陌陌、订房宝、饿了么、大疆等等道德和价值观扭曲的企业拖到公众面前,接受他应得的斥责,这些企业即便得不到司法的审判,也应该得到道德的审判。
PS:本文作者丁道师,关于本文所述观点,欢迎来信探讨,微信:dingdao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