芡荷斋读红札记16.凡例4.第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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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例2-4条:避忌与题材
上文第一条(总第二条),规定京都的称呼,叫“中京”,不能称东、西、南、北,从而体现以朝廷、中央为尊的意旨。
翻读原著,电子版查找一下,并没有“中京”的说法,反倒有“神京”一词,出现两次。可见,这一条凡例并没有贯彻下去。什么缘由,我们不知道,可能是多次修改——大的修改就有五次——导致作家忽略了吧。这也可能就是此条凡例在后来的其他抄本中不再出现的一个原因。虽则如此,“神京”的说法,也确实做到了“天子之邦”“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
再看上文第二条。
很可能在当时《红楼梦》的创作过程中,就已经有人提出疑问:这小说在题材内容的处理上有些“不均”,写闺阁之事太多,其余外事太简。也可能这个疑问本来就是批书人脂砚斋等提出的。作者给了答复,那就是:此书就是要“着意于闺中”,就是要“叙闺中之事切”,这正是本书的题材中心和重心之所在。结合下面凡例第五条,《红楼梦》就是以“一干裙钗”为写作中心和重心,就是在为“闺阁昭传”,它就是在写楼中之红(象征女子)的梦。
至于外事是否就真的是“略涉”,就真的“简”了,那还需要展读原著。
如果以作者当时的评判标准衡量,此前,还没有哪一部书,象《红楼梦》这样,如此琐碎细腻地描绘家庭闺阁的一饮一食,如此深挚透切地发抒闺阁女子的悲欢梦想。这一点,甄士隐梦幻识通灵时,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已经说得很清楚;即使我们当代人恐怕也是一样的评说。相对而言,注意是相对而言,“外事”就相对的“简”了。
可实际上,我们不难发现,对所谓“外事”,《红楼梦》其实并非真的只是“略涉”而“简”,而是给我们展现了一个广阔宏大、立体多维、繁复错综的社会人生。其于“外事”用力极大,描摹极透,揭示极深;甚至被现代人誉之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然而,此条凡例为什么要强调外事只是略涉而简呢?《凡例》作者批书人脂砚斋,还有小说作者曹雪芹,他们在避忌什么呢?他们一定在避忌什么。
带着这个问号,我们继续看下去。
两个“不敢”,一个“不得不”。不敢干涉朝廷,不敢唐突朝廷。不得不写朝政就“略笔一带”而已。这就是作者与批者的避忌。概言之,三个字——文字狱。
有清一代,文字狱大兴,文网甚密,文禁甚苛,文祸甚繁甚酷。龚自珍的《咏史》诗说:“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读书人只能皓首穷经,沉淫科举;而且要严守朱熹礼教、谨遵《四书五经》,决不能独立思考,妄越雷池。
以闺阁为题材中心和重心,为“闺阁昭传”,把女人凌驾于男人之上,把家庭权重于朝廷之上,这已经是离经叛道,批之为“不均”,还只是一个比例多少问题,还是轻了。而一旦以儿女笔墨干涉甚至唐突朝廷,那就是“不备”,不完备,有缺陷,有错误。这是为礼教所绝不可容的。所以,必须要澄清这一点,必须要强调忠于朝廷,必须要突出朝廷至上。
可是,还有一句俗谚说得好: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凡例这般显明地畏文避祸,岂不透漏反语反讽之嫌?正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谁能辨,风月宝鉴可是要照反面的。
综合这三条凡例,体现出一个旨义。明确了全书题材的中心和重心,摆明了创作的避忌,彰显了忠于朝廷的宗旨。但这一切还需反面来看。
我想,我知道后之版本再也不见这几条凡例的因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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